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目标信贷行为解释

摘 要:本文利用山东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调查数据,分析了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行为的差异及支农目标的共同特征,并从信贷行为角度解释其支农目标的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目标主要体现为借款者数量增加.贷款余额的扩大、期限多样性的增加、审批效率的提高及涉农成本的降低有利于增加借款者数量.政府的支农政策应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借款者数量,仅关注支农深度及涉农比例只会干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运行或鼓励支农数据行为.信贷政策上,应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增加贷款期限弹性、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降低涉农贷款成本,并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模式创新,更有效地完成支农目标.

关 键 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目标;信贷行为

Abstract:Using the survey data from three types of new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NRFIs) in Shandong Province,this paper analyses the mon and peculiar characteristics of outreach of NRFIs and explains the outreach in credit behior. Increasing the number of borrowers is the main outreach of NRFIs. Loan balance,length of maturity,efficiency of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re positive to the number of borrowers,but fee is negative to the number of borrowers. The government should encourage the new rural financial situations to increase the number of borrowers. Emphasis on the agriculture-related depth and proportion can only interfere with the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 of new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encourage the fake agriculture-supporting phenomenon. In terms of credit policy,the government should encourage new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expand its credit scale,increase the elasticity of credit duration,raise the approval efficiency of credit and reduce the agriculture-related loans. Besides,the government should take corresponding credit policies and emphasize credit innovation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plete the outreach.

Key Words:new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outreach,credit behior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11-0060-06

收稿日期:2013-10-15

基金项目:农业部软科学研究项目《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研究》(201212).

作者简介:罗红梅(1976-),天津财经大学2012级金融学博士生,齐鲁工业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

一、引言

农户融资难长期困扰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为打破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瓶颈,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启动了一轮农村金融机构的增量改革.在该政策指引下,成立了一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相比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这些新成立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层级少,与农村市场更为接近,被称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层期待这些新型金融机构解决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问题,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目标①.为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支农业务更有效率,2008年4月银监会又出台了《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四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就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利率、支付结算等政策予以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过近年来的商业化运行实现了怎样的支农目标?如何通过信贷行为的改进更好地实现支农目标?本文围绕上述两个问题展开论证,为后续的支农政策提供经验及理论基础.

对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目标的考察,国内外的实践及研究大都通过事后指标观测.亚伦(Yaron,1992)提出了被学术界及实践者广泛接受的农村金融机构评估框架,该框架包括两个标准——可持续性及目标客户覆盖面.其中客户覆盖面主要包含以下指标:客户的数量、平均贷款规模、女性客户所占比例.国内文献较多地从支农的广度、深度及支农的对象实证研究支农目标的实现程度(卢亚娟、孟德峰,2012;杨虎峰、何广文,2012).监管层认为支农服务评价应注重客户贷款覆盖面、客户贷款满意度、涉农贷款比例等指标.本文在调查中发现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设立之初即存在预期的支农目标,经过近几年的商业化运作,它们的支农目标在各具特点的基础上又具有共同特征. 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行为的角度研究支农目标的实现,国内的理论文献广泛采用产权经济学(王曙光,2009)、信息经济学(洪正,2011)、博弈论(邝梅、赵柯,2008)等多种方法.实证角度的研究大都就某一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展开讨论.如周才云(2012)考察了村镇银行贷款利率形成机制对支农的影响.刘志友等(2012)通过对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调查,发现支农目标的广度与成本效率成正比.邵传林(2010)通过一正一反的两个案例研究发现,“地下”非法经营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效率高于取得合法地位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效率.也有少量的文献从总体上观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行为,如沈杰、马九杰(2010)的调查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手续流程简化、利率决定机制灵活等信贷行为增加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但综观国内文献,还缺少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整体从经验上研究信贷行为对支农的影响的研究.

本文利用2012年下半年对山东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调查获得的17家村镇银行、15家小额贷款公司及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微观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文中所列年度数据均为2011年的数据),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时和设立后的支农目标进行跟踪,揭示现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目标的特征,并从信贷规模、信贷产品结构、信贷成本及服务效率等信贷行为的角度解释对支农目标的影响.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目标

金融机构的支农目标包含三类:首先是支农的广度.金融机构支农贷款覆盖面越大、借款者数量越多,则支农广度越大.其次是支农的深度.金融机构的贷款惠及越贫穷的农户,则支农深度越强.最后是支农结构,即金融机构服务农户或涉农企业的结构及比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目标是在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完成的,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行为可观察它们实现了哪类支农目标.本文选取了三个角度考察,包括: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注册地分布和分支机构设立状况、设立时金融环境的选择、个人及中小企业贷款的占比.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地分布和分支机构设立状况

注册地的选择体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之初的定位.监管政策要求村镇银行应在县级或县级以册,小额贷款公司则没有地域限制.从表1的数据可观察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地区分布有较大不同.村镇银行在县城注册(有1家选址市区,是由于该市直管乡镇,没有县城这一层级),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地在市区和县城间分布较均匀,也没有在乡镇选址.截止到2012年底,山东省共成立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本文对这两家都做了调查,其注册地都选择在乡镇(监管政策要求在乡镇或行政村设立),较好地贯彻了支农目标.村镇银行的选址体现了服务县域经济的意图,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区域均匀分布在城市及县城,两者深入乡镇设点、近距离支农的意愿都很弱.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开设一方面反映了下沉服务网点支农的意愿,同时也是盈利预期下的理性选择.三类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意愿都不强.但从成立的时间结构分析,成立时间低于1年的村镇银行都没有设立分支机构,成立1年以上设分支机构的占比为25%.15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只有2008年开业的1家设立了分支机构,在网点竞争的策略上与村镇银行略有不同.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注册地都在乡镇,没有再设分支机构.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时金融环境的选择

金融环境是经济发展沉淀下来的存量,是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后的均衡结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时选择的金融环境,显示了设立主体隐藏的目标偏好.研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目标还鲜有从金融环境的角度进行解释.本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所在地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分布以及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认为竞争对手的情况、当地的信用环境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 对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选择.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所在地广泛存在邮政储蓄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或农信社),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选择其他银行已布局的县市设点,采取的是跟随策略,并没有体现填补乡镇金融机构空白的政策意图.另外,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网点相对空白的区域布局,选择了银行服务竞争不充分的金融环境.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认为竞争对手的占比上,农村商业银行(或农信社)被认为是主要竞争对手,服务目标的同质性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时考虑了支农目标.70%的小额贷款公司及50%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也把民间信贷组织作为主要竞争对手,它们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为民间金融组织的替代.

2. 对信用环境的选择.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认为当地的信用环境等于或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小额贷款公司认为当地的信用环境与山东省的平均水平相近,选址的信用环境因素约束较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当地的信用环境也体现了各机构的风险偏好,相比之下小额贷款公司选址的风险厌恶度较低.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个人及中小企业贷款占比

受资本规模限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有效为大型企业融资,本文重点选取了个人及中小企业贷款占比,以此观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定位.

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相比,中小企业贷款的占比及额度都更高,村镇银行的客户定位更倾向于中小企业.在个人贷款及农户的贷款占比上,小额贷款公司比村镇银行略胜一筹,小额贷款公司更倾向于服务个人.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种类及结构上更好地体现了“小额、分散”的特点.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数据显示个人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的额度都在10万元以内,中小企业的贷款占比虽然很高,但只是为入股的社员解决小额的融资需求.

通过上文的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设立时即存在支农预期目标,商业化运作一段时间后支农目标表现得更为明确.注册地和设立时金融环境的选择体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之初的支农目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现有的监管框架下,首先考虑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成熟的金融环境里精耕细作,特别是在银行服务竞争不充分的区域,通过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完成支农目标.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表现了更强的商业化特征,近距离支农的意愿较弱.小额贷款公司不论在注册地还是信用环境的选择上均表现出较好的弹性,选址的风险厌恶度较低.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虽都在乡镇设点,但发展数量几近停滞,支农的覆盖面受到很大限制.分支机构的设立及贷款对象的结构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事后观测指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下沉服务网点、开设分支机构的意愿较弱.贷款结构上,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比重都较低,并没有刻意为贫穷小农服务.村镇银行更倾向于服务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更倾向于服务个人,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的对象囿于入股的社员,相对封闭,仅满足社员小额的融资需求. 综合而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客户数量越多,就越能满足被传统金融机构忽视的客户信贷需求,支农的数量也就越多,从借款者数量的角度考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状况更具现实意义.国内也有多位学者证明现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主要为种养大户、从事商业经营的农户及中小企业(李永平、胡金焱,2011;赵冬青、王树贤,2010),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刻意提高涉农贷款比例、服务贫穷小农,这也降低了现阶段考察支农深度及支农结构的意义.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行为的特点及假设的提出

(一)信贷规模及质量

12家村镇银行贷款余额的均值为15010.58万元,13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均值为18929.38万元,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贷款余额均值为423.6万元.三类机构信贷规模绝对值都比较小,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数量接近.

10家村镇银行中有9家不良贷款率为0,1家为1%,15家小额贷款公司都没有发生违约情况.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时间短,风险还没有充分暴露,本文不再考察信贷质量因素对借款者数量的影响,因而本文提出假设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越大,借款者数量越多.

(二)信贷产品结构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产品差异表现在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指标上.

在信贷产品差异上,与小额贷款公司相比,村镇银行更多地体现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特征,更少的信用贷款、更长的贷款期限及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金额(见表5)及贷款期限上都比较谨慎,通过较高的贷款利率、较短的贷款周期实施“小额、分散”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信贷产品的差异较小,社员虽然可以凭借信用贷款,但可选择的贷款期限及利率品种都很少,缺少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并没有出现实质性创新.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产品仍以非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与基准利率相比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浮,缺少信用证明的农户对资金的不是很敏感,为获取资金宁愿承受较高的贷款利率.同时,农户用款具有较强的时限性及周期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期限是否灵活、能否满足农户的周转需要影响着农户融资的效用水平.因此,本文认为现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贷款期限上,提出假设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期限种类越多、跨度越大,借款者数量越多.

(三)信贷成本及服务效率

本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观对涉农费用的认识、贷款审批时间考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成本及服务效率.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费用的主观认识揭示了涉农的信贷成本.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普遍认为涉农贷款费用高于或与中小企业相当.其中,村镇银行对涉农费用认识的差异性较大.客户从贷款申请到获批,14家村镇银行平均为7.14天,2011年全年经营的3家村镇银行为5.33天;14家小额贷款公司为3.86天, 2011年全年经营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为3.57天.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审批天数少于传统金融机构,审批效率都有较大提升.因此,本文提出假设3:涉农贷款费用及贷款审批时间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借款者数量成反比.

四、信贷行为解释支农目标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一)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本文通过构建借款者数量的信贷行为解释模型,以更好地改进信贷行为,有效实现支农目标.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客户主要是入股的社员,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则不受此局限,所以计量模型以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构建.除了检验前文的假设外,解释变量中又设立了机构类型虚拟变量,验证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整体进行支农目标研究的合理性.构建的模型如下:

Borrowersi等于β0+β1Loan Balancei +β2Length of Maturityi +β3AppTimei+β4Feei +β5Typei +εi

因变量Borrowers为借款者数量,是现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支农目标.自变量选取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信贷产品、信贷成本及服务效率中有代表性的指标,包含贷款余额(Loan Balance)、贷款期限的跨度(Length of Maturity)、贷款审批时间(App Time)及涉农贷款费用(Fee).机构类型虚拟变量(Type)检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数量的影响是否有差异.

(二)统计结果与分析

为消除数据单位的不一致,使数据更为平滑,模型两端分别取对数以检验模型的拟合效果,发现线性模型通过各项检验,可决系数最高.估计结果见表8.

根据估计结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行为各变量对借款者数量的影响如下:

1. 借款者数量与贷款余额成正比.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遗漏或不愿服务的客户.不论是给个人还是给中小企业贷款,随着贷款规模的增大,借款者数量也随之增多.监管层不用细致到针对某一类型的农户制定监管目标.商业化背景下,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就有利于支农目标的实现.

表8:支农目标信贷行为解释模型估计结果

[变量符号\&估计结果\&Loan Balance\&0.002 (1.7975)*\&Length of Maturity\&5.7636(2.6132)**\&AppTime\&-10.8173 (-1.4830)\&Fee\&-310.961(-2.9979)***\&Type\&10.9548(0.2623)\&Adjusted R-squared\&0.46\&F-statistic\&6.37\&]


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 2. 贷款期限的跨度越大,借款者数量越多.借款者通过灵活的资金使用期限,合理有效地安排贷来的资金,信贷产品期限的多样性有利于满足借款者的需求.把模型中的贷款期限的跨度换成贷款利率的跨度或信用贷款的占比都不能通过t检验,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现阶段还没有通过提高利率弹性及信用贷款的占比来增加借款者数量.

3. 贷款审批天数与增加借款者数量的关系没有通过常规t检验,但把显著水平放松到20%,也可看到审批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增加借款者数量.课题组的另一项调查显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能较快满足农户需求,竞争优势也体现在服务效率上.现实中,贷款审批天数下降的空间毕竟有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通过信贷创新全面提高审批效率,以增加借款者数量.

4. 涉农贷款成本的降低能显著增加借款者数量.涉农成本过高阻碍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更多的农户及涉农企业.解决该难题需要通过创新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效率,或者改变涉农信贷的需求结构.如2013年的一号文件提到的家庭农场,通过承包权的集中,信用也得到集中,涉农贷款成本也随之降低.

5. 机构类型对借款者数量的影响不显著,验证了模型中把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整体研究支农目标的合理性.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首先考虑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支农目标上体现了各自不同的特点.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表现出更强的商业化特征,近距离支农的意愿较弱.小额贷款公司不论在注册地还是信用环境的选择上表现出较好的弹性.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虽都在乡镇设点,但发展数量几近停滞,支农的覆盖面受到很大限制.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事后观测指标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刻意地为贫穷小农服务.村镇银行更倾向于服务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更倾向于服务个人,实施了“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的对象囿于入股的社员,相对封闭,仅满足社员的小额融资需求.综合而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忽视的客户,并没有刻意提高涉农贷款比例、服务贫穷小农.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目标各异,但主要体现为借款者数量的增加.政府的支农政策也应顺应这种市场化选择的结果,否则只会干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运行或鼓励支农信贷数据的行为.

通过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行为解释支农目标的模型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规模、期限、审批效率与借款者数量成正比,涉农贷款成本过高阻碍了支农目标的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比重还很小,政府应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做大贷款规模,扩大客户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较高的服务效率获得市场的认可,但还缺少创新的信贷模式来增加借款者数量.政策上应鼓励各类信贷创新,顺应涉农信贷需求的结构变化,增加信贷产品的多样性,降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涉农信贷成本.

注:

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包括贷款公司.截至2012年底,山东省辖内没有贷款公司成立.

类似论文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呼唤配套政策

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将解决农村资金供给问题,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虽然村。
更新日期:2024-5-1 浏览量:12501 点赞量:427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摘 要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日益蓬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亦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增长 与此同时,“三农”问题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
更新日期:2024-3-9 浏览量:10315 点赞量:3616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绩效与扶持政策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增加了农村金融供给,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和运行效率,引导民间资本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填补了部分地。
更新日期:2024-6-18 浏览量:83399 点赞量:19025

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贷营销的

[摘 要 ] 信贷资金的闲置、买方市场的形成及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求农村金融机构重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营销,农村金融。
更新日期:2024-1-19 浏览量:22206 点赞量:6638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较

摘 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2005年以来受到广泛关注并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作为新生事物日益显露出来的资金来源不足,政策不健全,监管。
更新日期:2024-7-20 浏览量:93276 点赞量:20241

河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

【摘 要】河北首家外资村镇银行在辛集市开业,与村镇银行在河北省的重要性密切相关 本文分析了河北省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更新日期:2024-7-2 浏览量:14890 点赞量:4696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的问题建议

摘 要 :2010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并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对于推。
更新日期:2024-10-19 浏览量:132104 点赞量:28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