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的问题建议

摘 要 :2010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并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对于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体现了现阶段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通过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现状分析,剖析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解决途径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关 键 词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8-0073-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08.17

一、引言

2010年一号文件连续第七次把焦点聚集到“三农”问题,充分说明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而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克服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为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特别地,在今年提出“保供给、促统筹、扩内需、调结构”的背景下,解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显得尤为迫切.

自1994年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革逐渐退出农村金融领域,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了提供农村金融服务重任,几乎成为农村金融的垄断机构.尽管政府也呼吁经过商业化改制之后的农村正规金融继续承担“支农”职能,但因既不符合金融经济自身规律,也难以在实践中全面执行而没有实施[1].经过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的农业发展银行基本上成为只承担粮棉油收购业务的“粮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信贷业务主要采取只存不贷的政策,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传动机.为此,许多学者认为应当创新农村金融机构组织形式,建立多种所有制、多样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2010年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对于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2-7].

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概述

2006年末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决议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限制,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相继成立,迈出了探索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形式的步伐.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00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1家,中西部地区84家、东部地区34家.

村镇银行是设立在农村地区,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发起,并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由商业银行发起并控股,可以获得商业银行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具有丰富经验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同时,村镇银行也充分吸收了民间金融“交易半径小、信息成本低”的特点,立足于县城和乡村,突出服务乡镇的社区性质,与其他商业银行在不同层次上运作,形成较强的互补性[8].贷款公司是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和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专门经营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在国际上已有很长历史,比较成功的典型代表国家是孟加拉国,而我国新成立的贷款公司可以充分借鉴国际发展经验,专注于小额贷款业务的创新发展,但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规模扩张.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银监会批准,由乡(镇)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能够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与农户间的信息不对称、贷款审批程序复杂、贷款成本较高和农村资金外流等问题.此外,还能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维护农户利益.

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的问题

鉴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风险性,经营不善易引发金融危机,给其他金融机构和经济实体带来严重危害,银监会于2007年仅在六省(区)进行试点,随后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稳健有效的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我国毕竟属于新生事物,还处在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

1.资金来源不足,发展潜力受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显著特点是高负债经营,自有资本占其经营资本比例较小,因而包括存款业务在内的各种资金来源渠道对于他们的持续稳定发展至关重要.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资金来源紧张,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自有资本较少,村镇银行资本一般在2000万左右,远低于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通常也仅有20万左右,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处于起步阶段,信誉积累薄弱,客户认同度低,极大地影响了存款总量的增加以及投资者参与的积极性.

2.信贷环境特殊,经营成本高.与城市金融机构的客户相比,农村金融客户具有很多劣势,大大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农村客户相当分散,信贷员为了一笔业务往往要跑上几十公里,有的甚至上百公里,增加了各种交通费和补贴费,二是很多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农户信用水平不高,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因而农村金融机构为了建立较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经常深入农村进行调查,导致信用评级成本额外增加,三是农户借贷金额较小,且借贷频繁,使得交易过程的手续成本增加.

3.重企业轻农户,支农力度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部分贷款资金都发放到县、乡镇中小企业,农户贷款需求并没有得到足额满足,其根本原因在于资本的趋利性,乡镇企业比农户更能给金融机构带来稳定高额的利润回报.另外,虽然银监会已经在相关规定中明确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性质,但在实际操作上,经营者缺乏服务“三农”意识,更谈不上帮助落后地区农户消除贫困,增加收入.此外,还与我国政府一贯采取重投资轻消费的经济发展战略有关,但在当前实施扩大内需政策背景下,农户贷款难问题会有一定程度改观.

4.产品创新不足,缺乏市场竞争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无论在机构设置上,还是在工作人员配备上都与传统金融机构存在或多或少联系,一定程度上承袭了传统金融组织的管理方法和经营模式,对于新的借贷环境和借贷对象缺乏深入研究,导致其信贷业务具有重复性和单一性,难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水平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9)在对宿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调研中发现,当地的元丰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中,1.6%的贷款为抵押贷款,98.4%的贷款为担保贷款,且贷款投放方式、投放主体与传统金融机构的产品差异不大,没有形成自身产品特色和竞争力[9].另外,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性,东部地区农户普遍较富裕,闲散资金充裕,对于各种投资需求愿望强烈,而农村金融投资工具开发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使得富裕农户的投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制约了农户增收渠道和农村金融市场繁荣.

5.农业保险落后,可持续发展无保障.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并且农业灾害波及范围广、危害程度深,易造成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农户贷款将无法偿还,给金融机构造成巨额损失.农业自然灾害是所有农村金融机构共同面临的风险,但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为严重,因为他们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基本没有承受自然灾害损失的能力.目前,除政府开展的农业灾害救济方式外,很少有金融机构涉足农业保险领域,这也是经济人理性选择的必然结果,而政府救济能力不可能覆盖农业灾害的所有领域,对于小范围的意外灾害、农户和乡镇企业个体灾害,政府救济就可能无暇顾及.

6.监管体系滞后,合规经营存在隐患.金融风险是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发展各种金融机构首要考虑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金融风险具有传导性,一旦出现就可能会引发金融危机,甚至给实体经济带来严重影响.目前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模式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控制体系没有建立或完善,特别是农村资金互助社,主要还是靠传统农户间的信任方式,没有有效的制度规范,二是外部监管滞后,监管措施还停留在照搬防控商业风险模式上,没有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特点建立相应外部监管体系,监管方式缺乏灵活性,要么管的过严,使其失去活力,要么管的太松,容易造成金融机构出轨行为.

四、促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1.放宽准入限制,扩大资金来源.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产权多样化原则可以吸收社会投资,以保证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实际上,由于所处环境和服务对象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不像商业银行那样能够获得高额利润,对投资者吸引力很低,致使其建立的初始资本比较少.这种内在不足意味着农村金融机构要具有部分政策性质,必须得到政府扶持和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提供优惠贷款,才能获得长久发展.王曙光(2008)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对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提供批发性贷款和再贷款,使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成为贷款零售商.同时,建议财政支农资金通过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运作,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寻租腐败现象,也可以有效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不足问题[7].

2.创新经营模式,降低运营成本.面对不利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通过改变自身经营模式,才能应对交易成本较高的问题.首先,经营网点应选择农户比较方便的地区,有利于充分接近农户,减少交通成本,其次,要与其服务的周边社区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和谐友好关系,聘用地方具有一定知识水平且威望高的农民精英任职,在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建立相互信赖关系,降低信用评级成本,再次,要简化服务程序,借用“一站式”或“窗口化”服务模式,对一定限额下的贷款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

3.强化支农理念,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首先明确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市场定位,不能脱离为农服务宗旨,既要为实现可持续经营获得相应利润,更要以“面向农村,服务三农”为发展理念,给农村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帮助农民实现脱贫致富.有些农村市场环境比较差,可能会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目标与服务理念严重冲突,这时就需要政策扶持,通过构建完善的激励机制提高为农服务的积极性,其中主要的激励措施包括市场准入、利率管制、再贷款优惠和政府的补贴和奖励等.另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开发综合性服务项目,如积极参与地方治理、为贷款人提供培训、协助贷款人解决困难等,最终目的是要把自己融入到其所服务社区,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最大力量.

4.开发农村金融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市场经济通过消费者需求方式决定企业优胜劣汰,只有满足消费者需求,才能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壮大的根本在于适应农户的借贷特点,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不断满足农村客户需求.一方面,根据农户借贷金额小、借贷频繁、缺乏担保的特点,设计具有简便快捷的小额信贷产品,对于少部分大额资金借贷需求,可以借助农业保险和联保贷款等保障措施降低风险,另一方面,对于经济相对富裕的农村地区,要发展多样化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基金等,不仅能让富裕农户可以享有现代化金融投资服务,进一步提高收入,而且能够拓宽农村金融市场,增加优质客户资源,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5.健全农业政策保险,适当发展商业保险.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商业保险机构不愿意为“三农”提供保险服务,使农业发展得不到有效充分保障.借鉴各国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我国应大力开发政策性保险,由政府承担农业保险主要责任,建立完善的农业风险保障救济机制.发展农村保险要根据地区差异,实施多样化模式,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在比较富裕的农村地区,可以采用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方式,适当引入商业保险,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在贫困地区且县乡财力不足的地区,要发展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共同作用,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6.改善监管方式,防控金融风险.当前银监会已经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较完善的外部监管体系,对于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管方式和风险控制机制也有严格规范要求.但由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经营模式和运行方式不同于商业银行,这种复杂严格的内外监管体系不能照搬.经过对四川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状况的调查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金融稳定处课题组(2009)提出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区别性质,实施不同监管方式,如对村镇银行重点是风险管理,对贷款公司要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要加强社员的自律管理[10].总之,银监会要尽快依据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特点设立不同的监管模式,并且还要规定每一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以宿迁市为例[J].农村金融,2009(3):47-51.

[10]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金融稳定处课题组.四川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效应及路径选择[J].西南金融,2009(8):48-49.

类似论文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与

摘 要 :农村金融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但是却有着政策性金融功能单一、商业性金融供给不足的一些缺点 要想根本。
更新日期:2024-6-23 浏览量:82878 点赞量:18587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较

摘 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2005年以来受到广泛关注并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作为新生事物日益显露出来的资金来源不足,政策不健全,监管。
更新日期:2024-7-20 浏览量:93228 点赞量:20223

农村金融功能缺失其政策建议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和核心,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农村金融功能是否完善,不仅事。
更新日期:2024-3-6 浏览量:10230 点赞量:3690

新型农村金融体系问题

摘 要:近年来,我国农业和农村正发生着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和建设也取得一定成就 但是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
更新日期:2024-9-4 浏览量:16253 点赞量:4584

河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

【摘 要】河北首家外资村镇银行在辛集市开业,与村镇银行在河北省的重要性密切相关 本文分析了河北省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更新日期:2024-7-2 浏览量:14842 点赞量:4678

国际社会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比较

摘 要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世界各国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作用 多年来,世界各国和地区经过不。
更新日期:2024-4-18 浏览量:58751 点赞量:1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