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法律环境的优化

摘 要 :金融创新的发展,需要一个对创新活动具有良好包容性和适应性的制度环境,这其中,法律环境的健全和完善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我国现阶段的金融法律多以危机防范为导向,保守僵化有余、弹性灵活不足;法律缺位与法律冲突问题并存;金融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滞后;金融法律体系庞杂、认知困难.要优化我国金融创新法律环境,在立法理念上要适度向效率目标偏移;及时清理现有法律法规,查漏补缺;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把好金融创新的市场准入关;尽快完善金融创新的法律保护机制.

关 键 词 :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创新;法律环境优化

在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的关键时刻,我国政府果断吹响了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号角.制定并完善促进金融创新的政策,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为主体的金融创新机制,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一环.金融创新的发展,对创新活动具有良好包容性和适应性的制度环境成为必需,这其中,法律环境的健全和完善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一、 金融创新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要推手

从《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这一地方性法规,到《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战略日益清晰.金融创新被反复强调,理由何在?

首先,世界各大金融中心城市发展的历史表明,金融发展最快的时期,都是金融创新最多最快的时期,各种创新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创新为金融市场带来活力,是金融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上海虽然已经是全国金融要素市场最集中的场所,但市场的深度、广度以及国际参与度和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的金融创新尚处于低层次的初级阶段有关.尽管近几年来我国的金融创新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整体而言,还停留在利率产品、汇率产品、掉期保值产品等初级阶段,这些都是基本的套期保值工具,亦是杠杆率较低的产品.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等相对高风险的产品仍一直悬而未决.无论从数量、规模还是发展速度上,我国的金融创新都明显滞后,远不能适应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需要.


其次,反思金融危机,“借美国一堑,长中国一智”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缓金融创新和改革的步伐.中美之间的差异直接决定了我们要加速而非减缓金融创新的脚步.这种差异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第一,金融发展阶段不同.美国金融业高度发达,甚至创新过度,脱离了实体经济;而我国是金融发展不足,不能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中美两国金融业都跟实体经济脱节,但却是脱节的两端.第二,金融体制不同.美国金融运转的一套制度基础是有其优势的,尽管美国出现了危机,但美国的金融市场以及美元在国际上的地位不会马上有根本性改变,不过有些金融产品和工具需要加强监管;而我国是行政管制过多,金融监管不健全,不利于金融创新和发展.

最后,就趋势而言,金融创新给经济活动带来的效率,要远超过其给经济体系带来的风险.金融的发展过程本质上是金融创新的过程.经济发展的源动力来自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发展加速度的动力源则来自于不断创新、具有杠杆功能的现代金融.从物物交换到货币的出现,从金属货币到纸币,从金本位到金本位的崩溃,从流动性很弱的传统金融资产到流动性活跃的证券化金融资产,如此等等,无不体现着金融创新的作用.这种创新,使金融结构愈发复杂的同时,也在推动着日益庞大的实体经济向前发展.

回顾金融危机前10年的经济繁荣期,参与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各个国家的经济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受益最多的国家却是美国.主要原因就是华尔街金融创新的能量吸引了大量的资金,来“支援”美国的建设和居民的消费.当美国的景气泡沫被刺破时,则不仅仅是美国本土经济深陷“泥潭”,欧盟各国的衰退幅度甚至大大超过了美国.这依然得归因于华尔街的金融创新能力,和建立在这一能力基础上的产品营销能力,华尔街通过创新和推销创新产品、创新理念积聚起巨额财富.

二、 金融创新与金融法制的辩证关系

法律框架的确定对金融创新的出现和发展具有决定作用,全面分析不同的法律体系对于金融创新的影响是困难的,一般认为,英美金融体制具有更强的创新倾向,理由何在?现仅就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对金融创新的影响作一简要评析:

1. 普通法系的几个重要法律原则无疑导致在经济尤其是金融领域的创新.以信托原则的确立为例.信托源起于英美衡平法,在罗马法中是不存在的.这种管理他人金钱的制度设计在证券市场成为特别重要的法律基础.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英美法系国家的资本市场比较发达.同时,普通法中的对价理论,认为单方履行的合同没有约束力,从理论上说,这表明不要对方承担费用的要约或支付条件是不可能有约束力的.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价理论在契约法律的地位日趋下降,甚至有学者指出对价理论已经死亡,取而代之的是允诺后不得翻供的原理.英美法系契约法的重构为金融创新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法律环境.

2. 在普通法系中,凡是不为法律所明文禁止的,则是允许的,而且几乎没有什么法律明确指明哪些是许可的,因此,这项原则在经济领域中被“滥用”是十分普遍的.相反,公共机构如监管机构的权力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是一项确定的原则,而不是例外.

3.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看,在普通法中,监管法律的特点是对当事人契约自由的默示认可,而在大陆法系中,这种自由须由法律明文规定,因此,当一种创新金融工具出现时,大陆法系的人们往往关心它是否与现行立法相冲突,讨论其合法性,而不是创造一种新金融工具的抽象可能性.

当然,金融创新的产生和发展也会对法律产生重大影响.金融创新的主体是金融企业,因此金融创新主要对民商事等金融私法产生影响.一方面,金融创新拓展了金融私法的权利义务内容、权利客体和新的法律关系.本质上,金融创新是一种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配置的新形式,用于分配或者创造既有或者新的利益.另一方面,金融创新直接导致新的法律制度和规则的设立.如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本身也是一种金融法律制度上的创新.

类似论文

吉林省金融法律环境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摘 要:经济生活与法律环境息息相关,二者共同奠定了市场经济成长与发展的基础,金融投资活动在经济生活中又处于最为核心。
更新日期:2024-5-2 浏览量:13781 点赞量:4875

我国金融与金融法律监管的关系

摘 要 金融创新是金融深化的突破口,对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运行机制、运行方式和运行效率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给金融法律监。
更新日期:2024-8-18 浏览量:106957 点赞量:23502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法律规制

摘 要 :近几十年来,全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但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也在$。
更新日期:2024-8-24 浏览量:108004 点赞量:23808

我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

摘 要:近年来,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增进环保、崇尚绿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旅游理念和发展模式在我国蓬勃兴起 但随着旅游市场的&。
更新日期:2024-11-20 浏览量:143347 点赞量:30674

低碳经济与我国低碳金融法律制度的构建

摘 要:发展低碳经济是改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途径 低碳金融是与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形式,对低碳经济发展起到。
更新日期:2024-6-26 浏览量:84876 点赞量:19469

新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

【摘 要 】作为农业大区,新疆农村经济要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需要依靠农村金融的支持,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
更新日期:2024-11-26 浏览量:144371 点赞量:3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