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有评价的权利,这是的一种体现.评价已不再是教师的“专利”,也不仅仅是学习总结阶段的一个环节,它应该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学生既是被评价者又是评价者.教师要给学生创造评价的机会,赋予学生评价的权利,要促进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的技能进行自我评价和评价他人.学生自我评价有助于调动学生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并且可以锻炼学生的判断能力.学生在对其他同学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其判断能力自然会得到发展.要真正
赋予学生评价的权利,必须采取适当的策略,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创造评价机会
“给予学生参与评价的机会”不能只成为一句流于形式的空话,教师要有角色转变的意识,应从“考官”的角色转变为与学生共同合作者,以知识的“灌输者”变为知识的探究者.
例如,一堂语文课的教学目标中要求教师总结识字记字的方法并没有马上把多年积累的记字法板书在黑板上,而是让学生展开讨论,课堂气氛非常活跃:有的说可以用加减偏旁记字;有的说可以用“换部件”记字;有的说可以用变笔画记字;还有的说可以用猜谜语记字等.一下子方法说了一大堆.然后我又引导同学们评判哪些方法比较好,好在哪里,很多同学谈了自己的观点,虽各有偏爱,但多数同学还是倾向于谜语记字.大家的理由是谜语记字既巧妙有趣又灵活多样,且不易遗忘,效果好,还开发智力.一个同学还举例说我小时候学的一个“金”字谜至今还记得:“一个人她姓王,腰间别着两块塘”.听了大家的发言我很满意.
二、教会评价的方法
“授人以鱼,莫若授人以渔”.不仅要给学生创造评价的机会,也要教给学生评价的方法,使学生在主动参与学习的同时,提高评价能力、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显示出他们的评价能力.评价的方法很多,但总的原则是多鼓励,少批评,这已成为共识,学生评价也应把握这一原则,但不能一味地“喊好”.一定要让学生说出好在哪里,不是在何处.
三、赋予学生互评与自评的权利
学生不仅有评价自己学习和同学学习的权利,也有评价教师教学的权利,甚至有评价教材,发表对教材不同看法的权利.学生在评价的过程中体验到成功的喜悦,进而保持评价的兴趣.让学生在评价中交流,在交流中学习,在学习中发展,最终实现把评价的权利交给学生.
四、把握学生评价能力的差异
学生评价能力的强弱,如同其他能力一样,始终存在着差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好这些差异,将评价难易正确划分,分别选择不同层次的学生参与评价,用发展和全面的眼光看待学生,逐步培养学生客观地认识自己,提高他们的反思能力,不因存在某些不足而怀疑自我的价值,保护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作者联通:331300江西省新干县三湖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