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进农村基层法律培训的建议

近年来,为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及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法律培训工作,引导农村基层法治工作.为了真正提高农村基层法律培训的效率,实现农村法治水平根本性的提高,笔者认为应对培训工作进行改进,扩大培训范围,以农村需求为导向,从农村的实际实况出发,解决农村法律实务工作中的法律纠纷与矛盾,为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一、有层次地扩大培训对象

在大多数的农村基层法律培训活动中,培训对象往往集中于村治调主任、调解员、法务前沿志愿者,以及相关村干部和少部分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村民群众,这样的做法主要目的是以少数带动多数,从而在整体上引导乡村法制工作的开展,增强全村上下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与此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培训工作的成本,提高效率.但在笔者看来,仅针对一部分农村群众的法律培训难以确保法律培训取得实效,要真正增强与提高农村的法制水平,则要动员全村群众.对此,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由市司法所加强对各镇司法局的培训,再由各镇司法局开展对各村法律工作者的培训,最终由法律工作者对村民进行培训.通过这样一个有层次、有系统的培训过程安排,可将法律培训自上而下传达,而各级培训过程中的意见与建议也可得到及时的反馈与回应,从而加强培训工作的灵活性与针对性.

由此可见,扩大培训对象的范围,有层次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才能全面及时有效地促进培训工作开展.

二、改进培训内容是关键

1.培训内容要与时俱进、注重实效.农村基层法律培训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常常以“开讲座”、“讲大课”、“开夜校”等老套又乏味的形式进行,被培训者只能听不能讲,既不能积极有效地吸收培训知识又不能进行相关的互动与交流.因此在以后的培训过程中,培训内容应呈现多样化,可采用看电影、讨论会等形式鼓励被培训者主动发言,促进其积极思考.在培训课程结束后,可布置一定量的结业任务,要求培训学员及时总结经验,撰写感想或思想汇报,再以开展总结会的形式加强学员之间的内部交流与学习,从而促进各镇、各村以及村干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同时将最新的颁布的法律法规引入培训课堂,促进被培训者不断学习与进步.结合我国《刑法》、《刑法修正案(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法》等重点法条,进行一一剖析,使村民进一步认识到这些行为是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依法应予追究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并鼓励广大村民对这些不法犯罪行为进行与揭发,使受害者依法获得损害赔偿.从而以法律的武器维护农村生活、生产的安定秩序.

2.注重案例教学,重视实践环节.传统上来看,农村法律纠纷主要集中于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生产经营、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方面,对此,在培训中应加强对这些方面纠纷的重点研究,对解决措施进行相应地总结,再传授与被培训者.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法律问题,使培训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与实践性.

在实践环节上,可以采用演习或者排练的形式,模拟一个农村生活中常见的案情,让培训学员进行调解、谈判等工作,学以致用,灵活掌握.

还可以鼓励被培训的学员主动收集并整理发生在农村以及身边的典型案例,例如可结合当前农村土地纠纷增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讲解了《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法》等重点法条法规.以解决法律实务为目标,引入实际案例,从而使培训工作以实践为重点,贴近农村,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同时也可使培训工作变得形象真实,调动了各位培训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培训也可以明显地提高培训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判断能力与实践能力.

在实践环节中,可以采用竞赛或组合团队的形式,加强学员之间进行交流与总结,相互合作,相互学习.

3.高度重视新问题,及时满足新需求.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各方面的迅速发展与不断进步,新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出现.据笔者了解,农村调解工作从调解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纠纷扩大到调解村民与法人之间或者与其它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相应的调解工作也日趋复杂化.例如,在某村一化工厂引发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中,可能就涉及到建厂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化工厂对当地居民的环境赔偿金问题,以及当地务工农民与化工厂的劳动纠纷.这些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就是对培训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挑战.只有积极应对农村法律实务中的新需求,基层法律培训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与进步,才能真正帮助广大农村解决新问题、走出困境.

4.加强培训工作的总结与反思.在每次培训活动结束之后,应该对各个环节与方面进行及时的总结,既要考虑到成功经验又要反思不足的方面,对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予以积累.在此过程中,可要求群众尤其是基层培训人员与被培训者评估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程度,并鼓励其提出否定与质疑,再针对这些不足与困难进行积极改进,从而不断地完善培训工作.


三、培训工作应结合农村实际

在农村开展基层法律培训工作,一定要从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才能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落实培训工作.

1.培训工作应从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出发.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农村因地理因素不同,农作物的收获期相应不同;与此同时,季节性差异也会使同一地区各季的生活生产作息相异.为此,培训工作应尊重当地实际情况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2.为扩大法律宣传的传达范围,使法律知识在农村达到最有效的覆盖,可采用“刷墙”广告、编写宣律知识的“打油诗”、“顺口溜”等农村地区特有的形式,将法律知识更有效地带入农村生活.

3.为增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可在农村重点的交通网点或者是在农村赶集时,摆摊设点,为广大农民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咨询.从而让更多的农村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得到法律援助,使法律培训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作者简介:杨文怡(1990.1-),女,汉族,江西宜春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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