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文化体育向社会力量
购买文化服务邀请书
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现就2016年度"欢乐襄阳"文化惠民公益性演出项目,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接.
一、项目名称
2016年度"欢乐襄阳"文化惠民公益性演出150场
二、购买服务目录及资金明细
每场演出5000元,共150场惠民演出,合计75万元.
(一)A类综合类惠民演出75场
A1综合类惠民演出25场(演出地点:襄城区),12.5万元,
A2综合类惠民演出25场(演出地点:樊城区),12.5万元,
A3综合类惠民演出25场(演出地点:襄州区,高新区),12.5万元.
(二)B类戏曲类惠民演出
B1戏曲类惠民演出30场(演出地点:襄城区),15万元,
B2戏曲类惠民演出30场(演出地点:樊城区),15万元.
(三)C类音乐类惠民演出15场(演出地点: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各5场),7.5万元.
承接主体可以整体购买,也可分类购买或进行单项购买(例:单独购买A2或者B1项目)
三、完成时间
2016年12月15日之前
四、承接条件
项目承接主体为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艺院团及社会组织.
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演出要求
惠民演出经费按场次结算,监督小组对每场演出进行打分,未及格的演出,不计入总场次.演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演出内容要弘扬主旋律,正能量,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方向,演出节目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
(二)综合类惠民演出,承接单位要保证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节目完全相同的演出,重复率不超过30%.
(三)每场演出的受众人数不少于500人.
(四)演出地点主要为群众聚集的广场,社区等,城郊的演出场次占比不低于15%.
(五)节目单和演出地点,须提前10天报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
六、冠名,赞助
允许项目承接单位以出让冠名权等方式邀请企业赞助.演出所涉及的背景布设计样稿(电子版)由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供,各项目承接单位自行制作.项目承接单位确有需要更改背景布样的,需提前报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审定,审定合格后方能制作使用.
七、监督机制
成立2016年"欢乐襄阳"文化惠民公益性演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工作职责由市群众艺术馆承担.
联系人:时文燕
联系:0710—3512368
襄阳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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