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进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根据《江苏省统计条例》和《江苏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统计人员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统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统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统计人员接受统计继续教育,参加统计专业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统计从业人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现将武进区开展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统计工作并已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继续教育方式
今年的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考试的方式,统计人员参加网上学习,网上考试,考试通过后通过年审.
3,继续2016年4月1日--2016年9月30日
4,继续教育登录
继续教育:58.216.242.23/jixujiaoyu/,
武进区统计局
二0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