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

摘 要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教材的重大调整,对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如何兼顾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初级会计职称的应试考试,是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面临的新挑战.针对《税法》课程的特点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多年教学经验进行分析,提出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

关 键 词 :高职;税法;教学改革;思考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1013801

《税法》是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专业核心课程,在助理会计师的考试中税法内容作为经济法基础的一部分在经济法基础上所占比重相当高,税法也是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权威性考试的必考课程.为了实现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高职院校税法教学主要注重税法的理论计算和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然而,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的重大调整改革,将《税法》课程的所有税种全部纳入经济法基础教材里面,显然,如何兼顾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初级会计职称的应试考试,是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面临的新挑战.本文针对《税法》课程的特点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笔者二十多年教学经验进行分析,从课程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安排、课时安排等方面,提出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

1高职院校《税法》课程的特点及现状分析

《税法》课程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性特点.高职院校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下,坚持以重视实践性教学,理论性教学基本够用为宗旨.主要精力放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和纳税申报上面,对原来属于《经济法基础》的7个小税种和征收管理法知识,只是进行简单的应试考试介绍.这使得税法课程在高职院校中有时是一门课程,有时是经济法课程,又有时是一门课程的几个章节,税法课程摇摆不定.再加上实践性教学的力度加大,有的院校将这门课程压缩课时,很多应试考试的内容浮在表面,只是要求学生会填表会申报交税就可以了.然而,作为会计专业的学生,之所以报考会计专业,除了拿以外,还要拿会计从业资格证,考助理会计师证.学生不得不千方百计去外面参加考试培训班.这样原来的教学模式就不能满足学生考证的需要,特别是2013年助理会计师考试教材进行了大幅调整,将所有税种全部纳入经济法基础教材里面.兼顾实践性教学和考证教学的难度陡增.

《税法》课程的内容运用具有灵活性和复杂性特点.税法知识在实际工作运用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以流转税为例,学生要根据企业的性质采用不同的税种.制造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一般交纳增值税,服务业、金融企业、建筑企业交纳营业税较多.还有的税种需要再分类,例如增值税企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灵活性的处理本来就具有复杂性,加上我国税种繁多,内容适用于各行各业,所涉及的范围很广.对于高职学生来讲,制造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情况都难以掌握,再涉及建筑业、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的内容,学生就更觉得复杂,业务内容中涉及的逻辑关系总是处理不好,容易造成理解、计算等错误.所以在课堂教学中采用教学互动环节时,应试理论教学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实训环节也容易出现填报错误.学生在理论学习和实训操作都有压力,顾此失彼.

《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受税制改革的影响较大.随着经济的发展,税制会不断地进行改革.税制的每一次调整改革,都会导致教学内容的调整,进而影响教学的方式方法和侧重点等.无论改革的试点时期,还是在全国推开时期,税法教学都会面临新旧内容的衔接,加上税法教材跟不上,不管是实训教学还是考证教学都面临困难.如果不调整教学方式方法往往会导致税法教学质量的下降,给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带来不当影响.因此,在这一时间段中,如何收集改革新内容并将之适时地融入教学之中,也是税法教学面临的新问题.

2高职院校《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思路

继续加强税法实践性教学环节,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坚持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不动摇,这是高职院校对税法课程的基本定位,但实际上,由于长时间的重视不足,投入有限,使得税法实践性教学相对落后,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配备独立的税收模拟实训室,没有完善的税收模拟数据系统,缺乏专业实训教材和实训操作应用软件.很多高职院校税收实训教学其实就是象征性地填几张纳税申报表,或者合并在会计模拟实训中.完全不能突出纳税实务的针对性培养.因此,改善教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改革教学方法,充分重视理论知识在税收实践上的应用,让学生在模拟实训中进一步理解税法规定,从而为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奠定更牢固的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职业应用能力和职业拓展能力的培养目标并重.从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毕业学生的反馈信息中得知,工作难得找,工资待遇低,提升空间有限.这是学生面临的主要困惑.

究其原因,跟目前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有关.作为会计专业的学生,除了有、会做账以外,还必须有系统的税法理论知识学习.在校园内,以考证为目标,可以促进学生认真学习税法相关知识,通过教材和间接经验可以取得许多税收方面的认识.有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证,学生工作容易找工资待遇高,职业拓展空间大,在社会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调整课程结构、课程顺序和增加课时量.税法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是以经济法律常识、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的.

传统的税法课程一般安排在基础会计课学习之后,学生在没有学经济法、财务会计等课程的情况下要学好税法,非常困难.因此,第一、第二学期开设基础会计、经济法、财务会计等课程,税法于第三学期开课.由于税法内容复杂,理论和实践性都很强,传统的税法周课时一般为3一4课时,总学时54一72课时,扣除长假、运动会、公益活动等时间只有50一68课时,基本内容根本完成不了,如果勉强完成,学生也是囫囵吞枣,教学效果不佳,所以税法课时量在80学时左右为宜.

开设以助理会计师考证为目标的特色班级,强化税法知识内容,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准.以考证为目标,学生学习目标更明确,态度更端正.在完成税法实训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学习税法相关知识,这样既强化了税法理论知识,又可以指导实训操作.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会计专业,通过尝试取得很好的效果.2011年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参考通过率73%,其中,财经学院会计(5)班刘欢同学,会计实务98分,经济法基础94分,总分数在湖北省所有考生中名列是第三名;2012年全国统一考试,参考通过率85%,其中,财经学院会计(2)班杨飘莹同学,会计实务94分,经济法基础97分,总分数在湖北省所有考生中名列是第一名.具体做法是:对于第一年取得会计证的学生,我院打破常规,重新组班,进入更高层次的专业学习,学习目标是初级会计师的考证,安排课程以初级会计师内容为主,对重要的、复杂的内容反复进行讲解,加强学生的专业理论素质培养.同时,安排税法专题进行实训,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准,以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更好地理解税法规定.职称考试中涉及的税法内容多,在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家长的共同监督下,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通过一遍又一遍的学习,学生学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综上所述,《税法》课程是高职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教学质量优劣不仅关系到学生的税法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培养,而且关系到国家税法的贯彻执行.所以作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应积极投身于税法教学改革当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掌握新知识、新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改进教学方法.为学生适应社会需要,参与社会竞争奠定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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