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治庸”的法律社会学

摘 要:武汉市“治庸”源于武汉市行政、法制、财税、金融、人文环境积弊重重,难以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实行“治庸”后,武汉市的投资环境、行政效率和工作作风大为改观.在摸索中前行的武汉市治庸,值得探究其学术价值和操作规范.本文通过案例分析、访谈调研、现场观察的方法,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总结归纳了武汉市“治庸”可圈可点之处:基于问题寻找“治庸”方略,鼓励公众参与,营造“治庸”问责的舆论环境;革除庸、懒、散官场旧习惯,致力于建立雷厉风行、敢作敢当、有权必有责的官场新习惯,不断强化官员的责任意识,凸现了法律的控制作用.武汉市政府要保持“治庸”成效,必须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现有的“治庸”模式值得商榷.

关 键 词:武汉市“治庸”;责任;公众参与;法律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F02文献标识码:A

一、武汉市“治庸”简述

武汉市掀起“治庸风暴”的背景是,当地存在投资环境差,优惠政策难兑现,企业投诉有关部门乱收费.而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武汉2010年的工业产值排名靠后.2011年春节刚过,武汉市政府就委托新华社湖北分社进行第三方独立调查.3月,洋洋9万多字的《武汉市投资环境问题及对策分析》正式出炉,对武汉市行政、法制、财税、金融、人文环境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弊端进行剖析.看完这份报告,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彻夜难眠”.在4月6日召开的武汉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阮成发宣布在全市实施“治庸计划”:“‘治庸风暴’必须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会上还播放了35分钟的《评析案例促改革》的专题片,这8段由相关部门暗访拍摄的视频对相关单位及人员指名道姓,让与会官员如坐针毡.

随后,武汉市政府成立了“治庸办”,与媒体组成暗访组,走进该市8个局3个区的14家职能部门,实施“治庸”.从4月初到6月底,武汉市共问责53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5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2人,行政开除2人、撤职10人;给予组织处理464人,其中免职10人、停职检查22人;涉及局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58人;司法机关立案查处83人.

此次问责风暴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武汉市水务局4名干部因治水不力被处理.2011年6月9日至24日,5场特大暴雨相继袭击武汉.城区严重水浸点达80多个,其中,武汉大学门口的积水最深达到50厘米.“到武汉来看海”等调侃之辞出现在媒体报道中,给武汉的城市形象带来极大影响.武汉东湖水位超出正常水位1.45米,使东湖周边地区顿成泽国,旅游设施被淹,仅东湖风景区遭受经济损失就达1137.54万元.7月21日,武汉市委召开第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对部分干部“不作为”行为进行公开问责处理.武汉市纪委调查认为,武汉入夏以来遭遇的严重水浸是武汉市水务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严重失职所致.这也是武汉“治庸风暴”100多天来首位正局级领导干部被问责.武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车延高表示,以前查处局级以上干部多因违法乱纪,因“不作为”、“慢作为”而处分局级干部,这是头一遭.

二、武汉市“治庸”的法律社会学评价

如何看待武汉市治庸?角度不同,结论也千差万别.本文试图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法律社会学是将法律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有助于人们从社会整体观念出发,认识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制作用解决社会问题.

(一)革除旧习惯,塑造新习惯

西方法律社会学的权威埃利希指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协议、联合体章程、法律命题或者宪法留有疑问或者未能对个体的地位和职责作出规定,习惯就会起作用.因此,即便在一个宪政国家里,习惯也至关重要.”用耶里内克的话说,习惯通过“实际的规范性力量”起作用.“习惯在联合体中的规整和调节力量是基于这一事实:习惯反映联合体中现有力量的平衡.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在联合体生活中的利益、他们适当运用联合体内起作用的每一种力量的过程中的利益,他们在安置每一个联合体成员至其能提供最佳服务之位置过程中的利益,在按照整体需要分配给他权利和义务过程中的利益,这些利益与个人对自己生活的热情、对自己个性的坚持、对自己利益的追求构成了一种平衡.”习惯总是反映了各种力量的最终平衡.

习惯在现实生活中对人们行为方式、思想意识的影响随处可见.我们不妨看一下武汉市治庸办公开向社会几起典型“庸懒散”案例:4月12日早上8时30分,武汉市房管局登记交易大厅工作人员才陆续刷卡上班.暗访人员掐着时间看:11号窗口8时39分到岗,被问及迟到原因,他解释“换衣服去了”.26号窗口工作人员8时33分到岗后,又拎着早餐盒到门外去吃,返回后发现电脑出毛病,修好电脑已是8时58分.其间,一位市民一直等着办业务.上午8时50分,暗访人员还在洪山区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看到一名工作人员忙着玩“偷菜”游戏.这名工作人员竟称:“偷菜要趁早,再晚就被别人偷完了等”

实际上,在武汉市设立治庸办后,市政府下属的每个局也各自设立了治庸办.市局的治庸办主任说,市里开过会后,在局内也提前“打了招呼”,结果还发生这种事,说明有些问题积重难返,归根到底就是习惯问题.这种庸懒散的官场习惯是制约武汉市城市发展的最大障碍.值得庆幸的是,习惯并非无法改变,正如埃利希所称:“一般而言,下列情况下为未来制定规范的习惯就产生了:当处于特定地位的人要求一种特定的权利而未遇到反对时;当被分配了一项任务的人毫无异议的开始履行义务时;或者当意向提出的反对被压服时.在原生性联合体中,决定性的因素是体力、精神、力量、经验、个人的威望和年龄.在其他联合体中,决定性因素是财富、出身和个人关系.”武汉市治庸就是在市委书记阮成法的强力推动下向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官场习惯开刀,通过领导人的权威和相关制度的规范,营造治庸问责的舆论环境,致力于建立雷厉风行、敢作敢当、有权必有责的官场新习惯.(二)基于问题进行制度创新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这是一个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取向多极化、利益差别显性化、利益矛盾尖锐化的时期.要做到有效整合社会各成员和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制度建设尤其是法律建设是关键.美国著名制度经济学家诺斯指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说它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恩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制度建设是创造稀缺制度的活动.没有哪个国家、哪个领域的制度最初就是完整的体系,当一个国家或一个领域将会出现混乱,失去秩序,于是某国家和某领域的组织者为了维护正常的秩序便会积极主动地寻找符合大众需求的、填补空缺和弥补制度缺陷 的制度模型.

在武汉市治庸风暴中,就是要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从而顺应公众呼声,树立责任政府形象.明确“什么是庸”,是治庸问责的关键.最初,武汉市“治庸办”列出了干部队伍中10大类60种“庸”的表现,如: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一个人是否有这些“庸”的表现,谁也不承认自己是“庸”.之后,对部分市管领导干部进行“庸懒散”测评,设定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得票数,被认定是“庸”,但对480人测评,没有一个人“庸懒散”测评的得票率超过30%.“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最终形成共识:“问题导向”.治庸问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经济社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发展.什么是庸?群众、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长期解决不了,就是庸;办不成事,发展不快,就是庸.

因此,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定,把“问题导向”作为治庸问责的切入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扎扎实实地加以解决.通过搜集梳理市长专线及“治庸办”、“优化办”等各种群众投诉的受理情况,武汉市委、市政府确定了首批10个突出问题: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整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改进服务、提升效能,政府职能部门与机构彻底脱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2011年5月30日武汉市召开了“十大突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新闻发布会,4位市领导和11个职能部门、3个区主要负责同志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整改事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可见,在武汉市治庸风暴中,基于问题进行制度创新是一大亮点,有效地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制度创新的源头是市民真正的需要和利益的体现,因此,武汉市治庸才赢得了市民的广泛支持和赞誉.目前,首批10个突出问题的整改正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已开工建设8万余套,完成全年任务的74.4%.实施“革命”,加大力度,城市环境脏乱差状况有了改善.开展“打霸除恶”专项行动,全市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砖砂石霸”警情中心城区、远城区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38.9%、50%.多种措施整治交通秩序混乱问题,交通拥堵报警率下降4.93%.

(三)强化官员的责任意识

埃利希认为,“法律是一种强制的规则,承认可执行请求权与强加可执行义务是法律的基本元素.”而庞德认为,法律就是“一种制度,它是依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运用权威性法令来实施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会控制”.法律这种专门的控制形式之所以需要,是由于人类本性中存在着冲突和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庞德认为,人类受双重性的支配,一方面,人是社会动物,天生有合作的倾向;另一方面,人又是个体的,有着形形色色的欲念、要求.由此生出两类矛盾.第一,个人的欲求无限,满足他们的手段却很有限,因此,人们欲求的重叠与冲突便势所难免.此时,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控制把这些纷杂、矛盾的要求纳入到秩序的框架之中,那么每个人的愿望无以满足,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也难以维持下去.第二,人类的双重本性之间也有矛盾.在人的社会性与个体之间,过于偏重任何一方都会阻碍文明的成长.

依据法律社会学的理论,武汉市治庸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控制制度,具体而言是一种权力控制制度.它控制的是公民个人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即通过对政府官员权力的制度限制,对政府官员责任的制度规定,来保证普通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武汉市出台党政机关干部“庸懒散”行为问责暂行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干部“庸懒散”行为,主要是指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以及干部“走读”现象严重等.对党政机关干部“庸懒散”行为问责有8种方式,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受到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问责处理的党政机关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交流,并取消其当年年度考评评优和各类评先资格.停职检查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期满后是否恢复履行职务,将根据个人表现、群众意见和组织考核意见,由问责决定机关决定.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机关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通过以上制度规定,强化官员的责任意识,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不尽职、不尽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的状况.在公务员中广泛开展爱岗敬业的教育,增强岗位意识;将每个岗位的责任具体化,什么事,谁来做,按什么程序做,什么时限办完都有明确规定;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体系,一级对一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子系统对总系统负责;严格责任追究,赏罚分明,建立明确的“买单制”,出了任何问题都能找到责任人,而且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四)尊重公众,扩大公众参与度

通常情况下,有利益的分化就必然有利益的表达.在一个产生了深刻分化的社会中,各种利益诉求的表达是一种常规性的社会政治现象.在现代社会,如何构建多元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将这些利益主体及其诉求吸纳到现行体制框架内,就成为对政治体系包容性与整合能力的一种考量.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体制下,应该积极拓展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和政治参与途径,引导公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机制,实现利益表达和党群沟通的制度化、有序化.武汉市治庸活动非常重视和支持普通市民参政议政.因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好坏,最终要由服务对象说了算、由人民群众说了算、由企业说了算.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无论是突出问题整改、制度创新还是严格问责,无论事前决策、事中监督,还是事后评价,每个环节都注重听取群众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媒体全程跟踪.比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业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再造的过程中,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吸纳了企业、市民意见900余条,并以此进一步完善了改革方案.

同时推出“万民评议”活动,对全市70个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主要开展“四评”:评效率(看被评单位是否制定最优工作标准和审批流程,实现“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评公开(看是否将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整改后新的工作标准向社会公示),评服务(看是否落实便商、便民服务设施和措施),评整改(看是否认真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评议过程、评议结果都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将作为评定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严格问责.

三、武汉市治庸亟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

武汉市治庸风暴能否达到预定效果,关键在于两点:第一,治庸行动会不会是运动式的“一阵风”?这一点也是很多公众关心的问题,提起武汉市治庸必提武汉市委书记阮成法,阮书记在治庸活动中的魄力和决心众人皆知,也正是领导的高瞻远瞩和强力推动,武汉市治庸动真格,拿官员“乌纱帽”开刀.那么,阮成法书记一旦离开武汉市,治庸行动是否能够长期开展呢?前一段时间的治庸成效能否保持?第二,“治庸风暴”的标准需要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可以认定为不作为、慢作为,必须有明确界定,并向群众公开.R 21;而指标和标准的界定从理论上说存在一定的难度,也是绩效管理的核心与焦点问题;从实践上说,各种表现不尽相同,难以穷尽和细致的描述概括.

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武汉科技大学副校长顾杰认为,若要长效“治庸”,需要4个方面的制度支撑:第一,要有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官员“不愿庸”;第二,要有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使官员“不敢庸”;第三,要有依法治庸的问责约束机制,使官员“不能庸”;第四,要有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使官员“不想庸”.

(二)问责模式值得推敲

武汉市治庸在推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值得商榷的问责模式,如江汉区治庸问责推行“连坐制”:科室内有上班炒股、玩游戏等违规使用电脑者,除当事人作书面检讨外,还将扣减科室年度目标考核总分,扣除科室人员一个月的年度绩效目标奖.据报道,《计算机安全承诺书》是从2011年5月份开始签订的,目前江汉区财政局还没有发生因为不当使用电脑而受到处罚的案例.这无法说明“连坐式”监督,使大家变自觉了,不“庸”不“懒”了.或许恰恰相反,为免受牵连,大家都力争隐瞒违规行为,全力维持一团和气的皆大欢喜局面.

回顾历史,“连坐制”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专制性与荒谬性,为世人所诟病;而“连坐式”治庸和问责,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要有一人违规,全科室都要受罚,可想而知,为了大家的荣誉和经济利益,大家就会趋利避害,干脆互不监督.不仅不互相监督,还会更加“团结”,互相包庇,你玩游戏我炒股.本身法不责众,再好的制度设计能够让人检举他人的失职进而牵连自己受罚?从该制度设计初衷看,每个人似乎都是负责人,最终结果却是,谁也不负责.“连坐式”监督,就成了联合对抗问责.根治公务员的慵懒,也就无从谈起.部门内部“连坐式”监督和问责的流行,暴露出监督手段的匮乏和无力,有可能是一种懒政.单位制度都监管不了职工的慵懒行为,寄希望于科室内部近乎“内耗”式的“连坐式”监督,相当艰难,恐怕无济于事,“重典”还应往“违法”者身上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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