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摘 要】现阶段的民事审判制度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是相适应的,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和不完善之处,这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国民事审判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距离.在民事审判制度发展中凸显的主要问题有全国法院审结民事案件量迅速增长,司法资源相对匮乏、“同案不同判”现象过多以及法律适用上难以把握等.引入民事指导性案例,以成文法为主,指导性案例为辅,将民事指导性案例适用的司法经验和制定法的法律规则相结合是解决司法实践难题的重要途径.

【关 键 词】民事审判制度;民事指导性案例;同案同判

新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里,不但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迅猛,法制建设也日趋完善.总体而言,现阶段的民事审判制度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是相适应的,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和不完善之处,这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国民事审判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

一、民事审判制度发展中凸显的主要问题

1、全国法院审结民事案件量迅速增长,司法资源相对匮乏.最近五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0773万件,审结49863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74%和191%,审限内结案率82.4%;2011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558621件,同比上升7.3%,五年期年均增长速度为6.73%,民事案件收件量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增长了20.3倍,一些法院法官的年人均结案数已经高达140余件.与之对应,2006年我国法官人数为19万,至2011年增至19.4万人,人数增长相对缓慢,现有司法资源极为匮乏.


2、“同案不同判”现象过多.“同案同判”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核心要素,主要指同类案件(诉讼标的的种类相同或相近,或法律构成要件事实相同或相近)要获得相同的判决结果.表现在同一法院在对同类案件的判决中必须统一适用法律,更重要的是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统一适用法律.i尽管“同案同判”作为司法基本原则被普遍接受,但放眼我国民事案件在实践的现状,“同案不同判”现象不仅在上下级法院、不同地区存在,甚至在同级法院不同合议庭内也可能存在.

3、法律适用上难以把握.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出发,司法是一个法官进行法律适用的思维过程.司法裁判的目的是对个案进行裁决,法官需要在法律和特定事实证据的规范下决定裁决结果,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法律本身并不是针对个案而制定的,这就意味着法官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综合考虑在案件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来对案件的法律适用作出判断.根据《立法法》中第五章关于我国制定法的效力位阶的规定,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可以按照其效力等级决定其适用问题,即行使选择适用权.因此,法官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如果能直接确定的法律适用,就无需向法律制定机关进行求助,只有在由于法律规定本身的原因无法确定法律适用时,才需要交由有权机关进行裁决.ii

二、困境的出路――适用民事指导性案例

民事指导性案例来自实践,也用于指导审判实践.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民事指导性案例的指引作用日益突出.民事指导性案例具有“解释性、示范性、确定性”的特点,体现了民事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规则和技术,是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有效手段,也是弥补既定法律规范缺陷的重要措施.引入民事指导性案例,以成文法为主,指导性案例为辅,将民事指导性案例适用的司法经验和制定法的法律规则相结合是解决司法实践难题的重要途径.民事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民事指导性案例的适用可以弥补成文法的上述不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立法的内容规范和技术规范.民事指导性案例在某种意义上看做是法官创制的法律,但并非是任意创造的.法官在审理具体民事案件时承担使法律具体化的任务,法官通过对具体民事案件的审理去解释法律,以使其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把先前的民事指导性案例看作一种规范,以民事指导性案例作为范本并且严格而谨慎地遵守,使法律规则在各个不同法院间的统一适用.

2、统一裁判尺度标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全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各不相同,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制定裁判标准的依据往往的该地的实际情况,因此,不同地区的法官的在对同一问题进行法律适用时有不同的尺度标准,相同或相似案件的结果可能大相径庭,除此之外,不同地区之间法官的职业素质也是参差不齐,不同的法官因为不同的年龄、学识、经验等诸多因素,而在法律适用中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会发生分歧,甚至作出完全相反的判断,这也是导致现实中常见民事纠纷中标准不一致的重要原因,当事人由此质疑司法公正,提出上诉的几率就大大增加.民事指导性案例的适用中包含着一整套复杂而精致的技术,其建立将要求法官在审理相同或类似案件以及做出判决时,遵循已有的充分体现出正义.这样一道屏障可以合理控制法官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统一裁判尺度标准,也有效地遏止了司法腐败.

3、提高司法效率.司法资源是社会资源的一部分,它应包括司法机构、司法人员和与司法活动相关的人力、财政保障资源.iii司法资源是典型的稀缺性资源,它并不能无限使用.中国目前司法资源在极为匮乏的同时又存在十分严重的浪费问题,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早已透支的司法资源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超负荷的案件量给司法机关带来了巨大工作压力,司法工作力不从心.诚然,造成司法资源瓶颈的因素呈多元化,但司法尺度的差异性及再审程序启动的常规化无疑脱离了及时解决纠纷的宗旨,拖累了办案质量及效率,动摇了司法公正与权威,亟需得以更正与纠偏.iv

总之,回顾我国六十年民事审判的历史与现状,适用民事指导性案例是解决当前民事审判困境的出路.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公布了第一批指导性案例,标志着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初步确立.制度虽已初步建成,但是在民事指导性案例的适用问题上,我国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还需要理论界进一步的研究.

注释:

i刘彦《我国司法审判制度的困境与成因分析》.《当代法学论坛》.2011年第三辑:第173页.

ii孔祥俊:《法官在法律规范冲突中的选择适用权》.《法制日报》2003年12月1日.第5版.

iii刘彦《我国司法审判制度的困境与成因分析》.《当代法学论坛》2011年第三辑:第173页.

iv冯兆美:《许霆案引发的一种思考――被搁置的案例指导制度应当迈入法治道路 2299;.《法制与社会:旬刊》2009年16期:第89页.

【参考文献】

[1]丁海湖.我国“案例公布制度”的实证考察及其启示[J].当代法学,2008(4):141.

[2]孔祥俊.法官在法律规范冲突中的选择适用权[N].法制日报,2003-12-1(5版).

[3]王利君.比校法学基础[M].群众出版社,2009:200.

[4]王宗林.判决理由及其功能分析[J].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6(1):36.

[5]邓新建.广东案例指导制度发展历程[N].法制日报,2011-5-5(第五版).

类似论文

我国大学章程制定的困境与出路

摘 要:大学章程制定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我国已有六所高校的章程获得教育部核准 通过分析六所大学章程。
更新日期:2024-4-21 浏览量:58163 点赞量:13598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现状与出路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和商业性住房金融制度共同组成我国的住房金融系统,作。
更新日期:2024-8-4 浏览量:16998 点赞量:5318

我国人事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摘 要】人事制度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领域的创新实践,目前在我国人事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人事服务功能难以。
更新日期:2024-3-1 浏览量:9322 点赞量:3415

我国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

摘 要:法律援助人员承担着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和具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职能 就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言,大部&。
更新日期:2024-6-8 浏览量:14274 点赞量:4540

我国民事审判中证人作证制度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了证人作证的义务,但法律的规。
更新日期:2024-1-14 浏览量:19840 点赞量: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