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规范化培训是指护理专业院校基础教育后所接受的护理专业化培训,使护士所学的知识、技能得以全面提高的教育和实践的过程[1],2000年起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各医疗单位根据规定开展护士规范化培训,但培训的方式、内容不尽相同,现就我院护士规范化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报告如下.
1护士规范化培训存在的问题
1.1对护士规范化培训认识不足护理专业教育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第1阶段:护理专业院校基础教育阶段;第2阶段:临床护理教育阶段;第3阶段:专科护士的终身继续教育阶段[2].护士规范化培训属于护理专业教育的第2阶段,即临床护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培训对象包括护理本科、专科及护理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护士规范化培训是培养能够学以致用的合格护理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医院护理质量的有效办法[3],个别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培训”的思想倾向,认为疗养院护理工作有别于医院护理工作,参加严格规范的培训工作积极性不高.这种思想既不利于整体护理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个人职业成长.
1.2护理师资力量不足护士规范化培训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将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工作能力,这就需要理论、实践、教学等综合能力较强的临床教师承担培训任务.近几年,随着军队体制编制的调整改革,军队教学经验丰富的护理骨干逐年减少,非现役文职护理人员成为一支重要的护理队伍,在护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存在进入部队工作时间短(多为1~3年)、工作经验不足、综合带教能力不强等弱点.
1.3培训方式单一,内容局限护士规范化培训是护理学科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护理人才梯队培养的重要任务之一[4],对提高护士业务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医疗服务模式的逐步完善,人文护理的作用日趋明显,但培训内容中人文、社会学知识相对缺乏,没有针对疗养护理专业的培训内容,导致培训的疗养专科护士综合素质不高.
1.4缺乏配套的制度制约和激励机制目前,我院临床护理人员的规范化培养目标、考核办法与奖惩措施没有得到有机结合,缺乏相配套的制约和激励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临床护士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卫生部《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对考核的评估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有一定困难.
2对策
2.1提高认识,明确护士规范化培训的范围和目标护理管理人员、临床护士都要充分认识到护士规范化培训的重要意义,目的是使从院校毕业后经岗前培训的护士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外语水平、医德医风得到全面提高,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基本条件[4].培训对象为护理专业院校毕业后的(本科、大专、中专)护士,培训时间为本科1年、大专2年、中专5年,个别护理人员将规范化培训中护士的外延理解为各级护士,这和《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不一致.
2.2依托培训基地,加强师资培养针对疗区护理培训师资薄弱的特点,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每年邀请驻地护理专家、技术能手来院授课.选派护理骨干到总院培训基地进修,明确进修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护理骨干的作用,增强带教能力.
2.3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服务品质需求的不断提高,单一的培训方式已不能满足临床护理培训需要.人文护理培训已成为护理培训不可或缺的内容和必修课程,应充分利用院内网络教学和管理模式,培养年轻护士利用网络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开展仿真教学,引入“标准化”服务对象的方式,强化护士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
2.4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培训制度机制是管根本、管长远的东西[5].目前,我院护士规范化培训目标、考核办法与奖惩措施没有进行有机结合,缺乏配套的奖惩、激励机制,未能将临床护士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护理管理人员应细化本级单位护士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考核评估办法和奖惩措施等.考核评分可采取学分制和末位淘汰制,提高临床护士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