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为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凡符合相应专业技术系列任职条件的专职教职工可以申报.
二、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拟申报人员对照申报条件填写《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按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交由所在学院及部门.(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见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二)同行专家鉴定送审
申报高校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级职务人员的代表作,均须送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将两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至少一名为正高级职务).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将三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三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请申报人员于3月26日前将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按要求准备好送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组织送审.(人事处会根据送审人数购买材料袋,请准时提交材料)
(三)申报材料展示和民意测评
1,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人所提供的职称评审材料进行展示,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展示期为三天.
2,各部门安排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开述职(本人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业绩及工作量等),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民意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少于15人的部门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四)部门审核推荐
各部门成立由院长(部门领导)负责的职称评审工作审核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特别注意审核申报人员是否完成教学工作量,是否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是否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等),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各单位审核材料时,必须由审核者在申报人员的文章,证书的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审核日期.
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需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民意测评情况,提出单位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并将申报人员材料按要求整理好,于4月10日前统一送交人事处.
(五)学科评议组面试评审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建高级职称学科评议组,负责对晋升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的思路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科学的评价,并通过无记名提出申报人选是否具备担任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意见
(六)学校评审,审核推荐
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推荐,通过者上报省教育厅.
三、几点说明
1.关于时间界限
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的年龄计算,任职年限,现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着)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申报副教授(含其他副高职称)必须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满5年,申报教授(含其他高级职称)必须取得辅教师资格并受聘辅教师职务满5年.例如今年申报副教授必须在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受聘讲师资格.
2.关于论文(着)要求
论文(着)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正式出版)的.以第二作者发表或出版的论文一般不得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另外根据省教育厅苏教人〔2016〕11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应将本人发表的论文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并将论文查询目录交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3.关于代表作送审(同行专家鉴定)
论文(着)送审,由人事处统一组织送审.申请人可提请送审回避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送审单位,个人或要求二次送审.
4.关于外语要求
(1)职称外语(古汉语)合格证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高级职称外语(古汉语)合格证在申报评审正,副高级职务时长期有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职称外语可以免考:
①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②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③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
5.关于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6.关于转岗评审
(1)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从2016年起,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提供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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