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证2023年,艺术硕士MFA

新版学位证书填写使用注意事项

学位证书是表明学位获得者学术达到相应水平的证明.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6月1日起,启用新版学位证书.为了维护国家学位制度和学位证书的严肃性,针对在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和学位证书认证工作中发现的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证书的填写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未按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颁发学位证书证书,学位类别分类错误或错发证书,证书内容填写不规范,学位证书编号未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个别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学位证书等,现就有关问题在网上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位证书一律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印制的学位证书,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

二,自2016年6月1日之后所授学位应一律使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的新版学位证书.凡依然使用旧版学位证书者国家不再予以承认和保护.

三,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证书的填写以及实施学位证书网上查询,请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板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证书的填写.

四,照片作为学位获得者的特征信息是学位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为了保证照片质量,建议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的照片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电子照片一致,即同一底版,专业冲印.同时,电子照片须满足教育部书电子注册的有关要求.

五,根据学位【2007】25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新版学位证书发放对象,填写要求及示例》(见附件),供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证书管理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

新版学位证书发放对象,填写要求及示例

(一)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颁发对象:

证书类别序号颁发对象博士学位证书1除博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博士学位获得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2除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硕士学位获得者(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3通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获得学士学位的中国籍(含港,澳,台,侨)本科毕业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4通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中国籍(含港,澳,台,侨)学士学位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5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博士6博士专业学位获得.硕士7硕士专业学位获得.学士8学士专业学位获得. 1.博士学位证书:

证书编号:1000122016000001⑾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⑿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 2.硕士学位证书(标号见下列示例):

⑴姓名:与件上的姓名一致(留学生要与护照上的英文姓名一致).

⑵性别:填写"男"或者"女".

⑶出生日期:须同本人件上记载一致,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填写,如:1980年1月1日.年份不能只填写两位数字.


⑷依次填写授予学位单位的全称和学科,专业名称.只设一级学科的填写一级学科名称,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填写一级学科名称,是否同时填写学科,专业名称由学位授予单位确定.

⑸学科门类:须按照国家法定的12个门类填写.

⑹照片:粘贴学位获得者2寸彩色免冠近照,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⑺学位授予单位全称:左起空两字填写.

⑻根据学位授予单位情况选择填写"校长"或"院长","所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评"和"会"两字对齐.

⑼校(院,所)长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

⑽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应在签字后注上"代".

校(院,所)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可以在⑼,⑽两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⑾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十六位数),前5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6位为授予学位级别(硕士为3),7~10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应与下列⑿中学位授予日期中年度一致,后6位为本类别学位获得者顺序,同一学位类别顺序不得重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在16位编号前添加大写字母"T".

⑿学位授予日期:按照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用小写汉字数字填写,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不能填写"贰零零捌"等大写汉字数字.

证书编号:1000132016000001⑾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⑿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

3.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证书(标号见下列示例)

⑴姓名:与件上的姓名一致.

⑵性别:填写"男"或者"女".

⑶出生日期:须同本人件上记载一致,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填写,如:1980年1月1日.年份不能只填写两位数字.

⑷就读学校和所学专业:填写就读学校和所学专业全称.就读学校为非学位授予单位的,此处就读学校名称应填写非学位授予单位全称.

⑸学科门类:须按照国家法定的12个门类填写.

⑹照片:粘贴学位获得者2寸彩色免冠近照,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⑺学位授予单位全称:左起空两字填写.不得填写非学位授予单位.

⑻根据学位授予单位情况选择填写"校长"或"院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评"和"会"两字对齐.

⑼校(院)长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

⑽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应在签字后注上"代".

校(院)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可以在⑼,⑽两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⑾证书编号: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十六位数),前5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6位为授予学位级别(学士为4),7~10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应与下列⑿中学位授予日期中年度一致,后6位为学位获得者顺序

证书编号:1000142016000001⑾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⑿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4.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证书(标号见下列示例)

⑴姓名:与件上的姓名一致.

⑵性别:填写"男"或者"女".

⑶出生日期:须同本人件上记载一致,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填写,如:1980年1月1日.年份不能只填写两位数字.

⑷依次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学习形式(脱产,业余,夜大,函授,电大,网络教育)和所学专业的规范全称.其中学习形式应用小括号,如(脱产).就读学校为非学位授予单位的,此处就读学校名称填写非学位授予单位全称.

⑸学科门类:须按照国家法定的12个门类填写.

⑹照片:粘贴学位获得者2寸彩色免冠近照,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⑺学位授予单位全称:左起空两字填写.不得填写非学位授予单位.

⑻根据学位授予单位情况选择填写"校长"或"院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评"和"会"两字对齐.

⑼校(院)长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

⑽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应在签字后注上"代".

校(院)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可以在⑼,⑽两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⑾证书编号: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十六位数),前5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6位为授予学位级别(学士为4),7~10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应与下列⑿中学位授予日期中年度一致,后6位为学位获得者顺序

证书编号:1000142016000001⑾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⑿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5.学士学位(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证书(标号见下列示例)

⑴姓名:与护照上 0340;英文姓名一致.

⑵性别:填写"男"或者"女".

⑶出生日期:与护照上的记载一致,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填写,如:1980年1月1日.年份不能只填写两位数字.

⑷就读学校和所学专业:填写就读学校和所学专业全称.就读学校为非学位授予单位的,此处就读学校名称应填写非学位授予单位全称.

⑸学科门类:须按照国家法定的12个门类填写.

⑹照片:粘贴学位获得者2寸彩色免冠近照,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⑺学位授予单位全称:左起空两字填写.不得填写非学位授予单位.

⑻根据学位授予单位情况选择填写"校长"或"院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评"和"会"两字对齐.

⑼校(院)长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

⑽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应在签字后注上"代".

校(院)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可以在⑼,⑽两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⑾证书编号: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十六位数),前5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6位为授予学位级别(学士为4),7~10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应与下列⑿中学位授予日期中年度一致,后6位为学位获得者顺序

证书编号:1000142016000001⑾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⑿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

6.博士学位(专业学位)证书(标号见下列示例)

⑴姓名:与件上的姓名一致(留学生要与护照上的英文姓名一致).

⑵性别:填写"男"或者"女".

⑶出生日期:须同本人件上记载一致,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填写,如:1980年1月1日.年份不能只填写两位数字.

⑷学位授予单位:填写学位授予单位的规范全称.

⑸⑹专业学位名称:按照国家规定名称填写,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填写"临床医学".

⑺照片:粘贴学位获得者2寸彩色免冠近照,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⑻学位授予单位全称:左起空两字填写.

⑼根据学位授予单位情况选择填写"校长"或"院长","所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评"和"会"两字对齐.

⑽校(院,所)长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

⑾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应在签字后注上"代".

校(院,所)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可以在⑽,⑾两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⑿证书编号:在证书编号前加大写字母"Z",然后再编十六位数字,数字前5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6位为授予学位级别(博士为2),7~10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应与下列⑿中学位授予日期中年度一致,后6位为本类别学位获得者顺序,同一学位类别顺序不得重复.此外,新版学位证书编号数字中不再包含英文字母.

⒀学位授予日期:按照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用小写汉字数字填写,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不能填写"贰零零捌"等大写汉字数字.

证书编号:Z1000122016000001⑿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⒀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专业学位证书)

7.硕士学位(专业学位)证书(标号见下列示例)

⑴姓名:与件上的姓名一致(留学生要与护照上的英文姓名一致).

⑵性别:填写"男"或者"女".

⑶出生日期:须同本人件上记载一致,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填写,如:1980年1月1日.年份不能只填写两位数字.

⑷学位授予单位:填写学位授予单位的规范全称.

⑸专业学位名称:按照国家规定名称填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还需在专业学位前填写工程领域名称,其它专业学位不需要填写领域名称.如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者只需填写"工商管理",在机械工程领域获得工程硕士学位者填写"机械工程领域工程".

⑹专业学位名称:按照国家规定名称填写.如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填写"工程".

⑺照片:粘贴学位获得者2寸彩色免冠近照,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⑻学位授予单位全称:左起空两字填写.

⑼根据学位授予单位情况选择填写"校长"或"院长","所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评"和"会"两字对齐.

⑽校(院,所)长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

⑾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应在签字后注上"代".

校(院,所)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可以在⑽,⑾两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⑿证书编号:在证书编号前加大写字母"Z",然后再编十六位数字,数字前5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6位为授予学位级别(硕士为3),7~10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应与下列⑿中学位授予日期中年度一致,后6位为本类别学位获得者顺序,同一学位类别顺序不得重复.此外,新版学位证书编号数字中不再包含英文字母.

⒀学位授予日期:按照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用小写汉字数字填写,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不能填写"贰零零捌"等大写汉字数字.

证书编号:Z1000132016000001⑿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⒀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专业学位证书)

8.学士学位(专业学位)证书(标号见下列示例)

⑴姓名:与件上的姓名一致(留学生要与护照上的英文姓名一致).

⑵性别:填写"男"或者"女".

⑶出生日期:须同本人件上记载一致,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填写,如:1980年1月1日.年份不能只填写两位数字.

⑷学位授予单位:填写学位授予单位的规范全称.

⑸⑹专业学位名称:按照国家规定名称填写.如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填写"建筑学".

⑺照片:粘贴学位获得者2寸彩色免冠近照,并在照片左下方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⑻学位授予单位全称:左起空两字填写.

⑼根据学位授予单位情况选择填写"校长"或"院长"两字:左右两端分别与下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评"和"会"两字对齐.

⑽校(院)长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

⑾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可用签字用的印章,颜色为深蓝色.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如为,应在签字后注上"代".

校(院)长兼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可以在⑽,⑾两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⑿证书编号:在证书编号前加大写字母"Z",然后再编十六位数字,数字前5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6位为授予学位级别(学士为4),7~10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应与下列⑿中学位授予日期中年度一致,后6位为本类别学位获得者顺序,同一学位类别顺序不得重复.此外,新版学位证书编号数字中不再包含英文字母.

⒀学位授予日期:按照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用小写汉字数字填写,如"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不能填写"贰零零捌"等大写汉字数字.

证书编号:Z1000142016000001⑿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⒀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专业学位证书)

博士学位证书

张三⑴,男⑵,1982年11月25日⑶生.在北京大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⑷学科(专业)已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理学⑸博士学位.

校长⑻许智宏⑼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许智宏⑽

北京大学⑺

学士学位证书

张三⑴,男⑵,1982年11月25日⑶生.在北京大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⑷专业完成了本科学习计划,业已毕业,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理学⑸学士学位.

校长⑻许智宏⑼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许智宏⑽

北京大学⑺

张三⑴,男⑵,1982年11月25日⑶生.在北京大学⑷

完成了建筑学⑸学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建筑学⑹学士学位.

校长⑼许智宏⑽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许智宏⑾

北京大学⑻

校长⑼许智宏⑽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许智宏⑾

学士学位证书

北京大学⑻

北京大学⑺

硕士学位证书

张三⑴,男⑵,1982年11月25日⑶生.在北京大学⑷

完成了机械工程领域工程⑸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工程⑹硕士学位.

校长⑻许智宏⑼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许智宏⑽

北京大学⑺

FrankBush⑴,男⑵,国籍:美国⒀,1982年11月25日⑶生.在北京大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⑷专业完成了本科学习计划,业已毕业,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理学⑸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证书

博士学位证书

校长⑻许智宏⑼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许智宏⑽

北京大学⑺

学士学位证书

张三⑴,男⑵,1982年11月25日⑶生.在广播电视大学

(业余)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⑷专业完成了本科学习计划,业已毕业,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理学⑸学士学位.

校长⑻许智宏⑼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许智宏⑽

张三⑴,男⑵,1982年11月25日⑶生.在北京大学⑷

完成了临床医学⑸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临床医学⑹博士学位.

张三⑴,男⑵,1982年11月25日⑶生.在北京大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⑷学科(专业)已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理学⑸硕士学位.

校长⑼许智宏⑽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许智宏⑾

也可以在⑽,⑾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也可以在⑼,⑽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北京大学⑻

硕士学位证书

也可以在⑼,⑽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也可以在⑼,⑽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也可以在⑽,⑾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也可以在⑽,⑾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也可以在⑼,⑽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也可以在⑼,⑽位置居中签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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