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评选2016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现启动2016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6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评范围是2016-2016学年度授予的博士学位论文,即:2016年1月7日,2016年7月1日两次学位会授予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以下论文不能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推荐方法
采取分委员会推荐与研究生院审查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参加评审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各分委员会按照获得博士学位人数(见附件1)不超过15%的比例推荐,同时要覆盖到不同学科,争取各分委员会授权的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点都能有优秀博士论文被推荐.如果同一个一级学科推荐超过1篇,请按优先次序排序.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5日—3月19日:申请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或导师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向分学位委员会提交推荐表纸板和电子版.
2.2016年3月20日—3月25日:分委员会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的规定,确定"推荐参评2016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候选学位论文",并将如下材料统一送交校学位办:
(1)《分委会推荐参评2016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3)纸版1份及其电子版
(2)被推选的每位候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见如下四,报送材料要求)
3.2016年4月-6月校学位办和研究生院,特邀专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别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同行评审,会议审议,确定2016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分委会推荐参评2016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纸版1份及其电子版,要求用A4纸打印,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名,并加盖公章.要求用A4纸打印,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名,并加盖公章"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附件证明材料》"为"推荐表"中所填的,均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着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除此之外,如果还有:目前还未正式刊出,但在获博士学位后一年内确能正式刊出的其余代表博士论文创新性的高水平成果也可列在其后.一式4份.
(4)附件5为"附件证明材料的封面和目录"的参考模板模版,与以上(2)和(3)的内容一起装订成册,一式4份.
五、附件
1.2016.1.7和2016.7.1两次学位会授予博士学位人数统计(按学院)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分委员会推荐参评2016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参考模板
5.附件证明材料封面和目录—参考模板
注:以上5个附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已发给各学院的研究生教学秘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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