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在职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4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在职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学院(系,所)负责人参加的在职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做到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录取工作要求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是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复试主要是从专业培养的视角考察考生的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础和基本专业技能等.各相关院(系,所)应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多环节,多层次地考察考生,科学,全面,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三、复试分数线
1,职业学校教师系列: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GCT成绩≥160分(单科成绩≥20分).
工程硕士(机械工程)GCT成绩≥160分(单科成绩≥20分).
兽医硕士GCT成绩≥160分(单科成绩≥20分).
2,农业推广系列:GCT成绩≥182分(其中单科成绩≥20分).
按照符合上述条件考生的GCT成绩排名,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
四、复试内容
1,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包括政治理论考试,专业课考试及专业面试(满分各100分).
2,农业推广系列:包括专业课考试及专业面试(满分各100分).
政治理论考试为论文形式,开卷考试,由研究生部组织.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系,所)按照考试大纲进行命题,研究生部负责组织考试.
专业面试由各学院(系,所)组织,着重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各学院(系,所)须组成专业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3~5名本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同时指定面试小组负责人,需提前准备好面试考核内容.
面试时要安排专人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填写面试情况记录表,给出评语和成绩,并由全体面试专家签名.
五、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复试考生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到研究生部办公室(第一教学楼405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原件及复印件1份,(2)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现场报名打印的考生资格表(须单位盖章)1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政治理论考试:按照研究生部公布的论文题目要求,提前准备好素材,按照要求集中答题.
专业笔试:2016年1月15日下午2:00开始.
专业面试:2016年1月16日上午8:00开始.
六、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报考条件,
2,复试成绩合格,按照GCT成绩排序录取.如果GCT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除以所在学科(领域)复试平均成绩后的比值排序,从高值录取.
七、录取
1,各有关学院(系,所)在专业综合面试后,将考生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复试表》填好,于2016年1月16日下午5点半前交研究生部.
2,研究生部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审核拟录取名单.
3,研究生部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录取名单.
4,录取结果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
研究生部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