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税务专家的帮助,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即税收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税收筹划并不是纳税人的随意行为,它产生的法律背景是税收政策具有可选择性.只有存在可供选择的不同纳税处理方法时,纳税人才能从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以达到减少自已税收负担的目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如何正确认识并进行税收筹划,这是企业能否正常经营下去的必要前提.如果在税收筹划中产生了误区,必然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偷漏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故意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这既违反了税法规定,又破坏了有序的纳税环境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国家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税收筹划与偷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从其本身的角度出发,在不违犯税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税率、税目、税收优惠政策等对纳税人的筹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巧妙的安排,以达到在合法的前提下少缴或不缴税,或优化企业的税负成本结构等目的.可见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是纳税企业应熟悉和通晓税收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保证财务账目资料等的真实与完整.这样纳税人就需要主动去学习和运用税法,无形中也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这对建立一个有序的纳税环境是大有裨益的.
二、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
税收筹划照理说是合法的,并且是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的.但对一些纳税人来说,只要是降低税负,并且又不会触犯国家税法那就是企业可实施的行为,并不会去考虑实施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因而,一些纳税人实际是在想方设法钻税法的空子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甚至故意歪曲税法.
三、税收筹划的原则
1.法律原则
税收筹划要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一定要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税收筹划是和偷漏税无异的.
2.价值最大化原则
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应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即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不是一时的少缴税款.在多种方案的选择中,最优的方案并不一定是税负最轻的方案.税负减少并不一定等于企业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有时反而会因种种原因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下降.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从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着想的,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的筹划.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应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方案.最终选择的也应是总体收益即价值最大化的方案.
3.及时性原则
国家的产业经济政策是在符合宏观经济大环境前提下制定的,与之相适应的税法也是在不断地调整与完善.企业要应对社会经济环境、税收法律环境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变化,不断调整、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以确保企业持久地获得筹划带来的收益.
4.方法性原则
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应选择正确合理的方法,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从中选出最适合本企业最优方案.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可以采取税负转嫁、纳税期递延等,也可以从税率、税基及税种差异方面进行筹划.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规模和地域的不同,企业在选择单一或者多个方法搭配纳税筹划时,应注意各种方法各有特点和适应性,不能只为了减轻税负,不考虑企业的自身情况.企业应充分预测风险和成本,建立税收筹划风险成本预测和核算程序,由企业领导、财务人员、税务专家及外部税务筹划机构组成内部讨论研究机制,制定多套方案适时选用.做到提前预计,发生后当期核算,最终形成合理有效的控制,把税收成本作为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科学管理.
四、税收筹划的建议
第一,企业首先要规范完善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建立完整的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加强成本核算,做好经营管理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税收筹划并不是简单地从财务活动的安排中就能完成,而是需要采购、生产、销售等许多环节的协调才能实现.
第二,注意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这是因为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的规划,这种规划客观上存在成功和失败的两种可能.由于税收筹划和偷逃税款均具有降低税负的表象,部分税收征管人员对税收筹划也缺乏正确的认识,并且实务中对这类行为也往往难以准确界定,从而使企业对失败的筹划需承担被税收征管人员认定为偷逃税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