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新政:功夫在“农”外

在已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农村金融新政成了这次会议的重点.因为,从整个中国经济大格局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经济一跃千里,但农村经济落后,它成了中国经济能否持续稳定增长的最大障碍.这也是提出建设中国新农村的旨意所在.

但是新农村建设要想取得成效,就得有金融支持,就得有一个好的金融支持体系.可以看到,在过去的十几年中,随着国内银行业的改革,随着城市金融的快速发展,农村金融萎缩早就是不争的事实.不仅大量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从农村大力收缩,而且由于农村金融组织与金融机构的不合理,从而使得大量的农村金融资源从农村流向了城市.比如,当前农村地区的存款有4万亿元,但用于农村的贷款仅1万亿元左右,形成了农村金融资源大量地向城市倒流的现象.当然,这是市场经济使然,也是农村金融体系缺陷的结果.农村经济要想获得发展,就得改变这种现状,就得通过确立有效的金融体系,让农村金融资源留在农村.农村金融新政

最近,银监会发布了一项关于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的文件,即《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这个文件出台意味着政府部门对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思路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它一改以往的监管当局认为“农村金融改革只是重组及改造原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而不宜增加新设机构”的发展思路,采取“低门槛、严监管、增机构、扩服务、先试点、后推广”的新思路,并通过这样的一些政策重新塑造农村的金融体系与制度,以便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从《意见》的整个思路来看,方向是对的,但是,在这个方向上如何推行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农村金融组织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仅靠提出一个合作银行或乡村银行的概念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还有,目前国内农村金融体系有哪些可利用之资源,这也是需要首先明确的.可以说,只有站在既有的条件上,利用既有农村金融资源走出一条路,才是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的根本所在.无论是脱离现有的条件,或不走出传统观念,都是不容易成功的.因为,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农村金融不发展,就可能成为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最大障碍,这是政府与社会的共识.

中国农业银行的定位

当前的农村金融发展重点有两大块,一块是中国农业银行如何重组改造问题;另一块是如何确立新型的发融组织问题.

中国农业银行的重组改造,可能是2007年国有银行改革的重要事情.而中国农业银行改革的难点,一是它的沉重包袱如何来化解,二是它的包袱化解之后其职能如何来定位,三是在上述两者的基础上如何让中国农业银行也像其它三家国有银行一样走向商业化及市场化.对此,无论以传统的理念还是以三大国有银行重组模式来做都可能不完全合适.

对中国农业银行进行重组改造,在这点上应该没有多少疑义,因为有前面三大国有银行之借鉴,同样可以是政府注资、不良资产剥离、财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及整体上市,只不过农行的不良贷款较大,政府所要注资的资金更多一些而已.重要的是如何对重组改造后的农行在功能上的定位.是按照以往的老传统,让农行仍然面向农村还是让农行与其他三家国有银行一样完全商业化及市场化,以便让中国农业银行改造成一家纯粹的现代商业银行如果是前者,改造后的农业银行是否能够走出困境是不确定的,即使是上市后也是如此:如果是后者,当农业银行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之后,农村金融支持体系留下的空白用什么金融组织与金融机构来弥补也是个问题.


其实,只要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已经变化了的中国农村经济,也就不难找到其可解决问题之办法.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经济同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分化:一是随着发达地区农村的城市化,这些地方农村经济完全融合在城市经济之中;二是部分发达和中部地区的农业产业化:三是大量中西部地区有竞争力的劳动力输出而保留少量必要劳动力在本乡本土从事农业;四是贫困地区的传统农业维持简单再生产.也就是说,在一个完全分化了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下,采取完全相同的农村金融体制或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及职能定位就得从根本上与这种农村经济现状相契合,并采取不同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而且根据金融业的基本特点,对农村金融问题,并不能如以往那样提供如何为农业服务的观念,而应该重新设计一种适应新的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或模式.这应该是中国农业银行重组改革的重点所在.也就是说,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重组,并不在于如何来落实一个“农”字,而应根据金融业的特性设计有利于已经改变了的农村经济.

比如说,改造后的中国农业银行就得有针对性地利用其网点优势,为融入城市化的农村经济及产业化的农村经济提供更多金融服务.这些既是中国农业银行功能定位的重点,也是农行在中国银行竞争格局中的优势所在,并由此让农业银行的政策性功能完全分离出来,为农业银行的现代化、市场化及商业化创造条件.

基础性制度的确立更为重要

其余两部分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从总体上看,原则上是应该肯定《意见》的,但其思路应该更开放些.最为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如何通过基础性制度的确立来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创造条件.因为,成熟市场的制度性标志就是经济自由及法治秩序的确立,这是整个金融市场的基础.

经济自由就是让每一个市场参与人能够在个人的约束条件下进行分散化决策.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交易成本和市场监督成本的存在,市场的当事人不仅不能够进行有效地决策,而且会出现这些市场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的可能.

现阶段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不仅仅是要在技术层面出台一些规定和操作细则,还必须从金融市场运作制度的缺陷、金融制度与规则确立的程序与目的的合法性、金融制度权力源的合法性、市场主体初始权利的公正性问题等基础性制度入手,正本清源,进行金融制度的改革和重建.而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就是市场有效机制形成的基础,是市场交易主体公平公正交易的平台,以及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财富不被掠夺的保护机制.金融市场基础性制度的内涵是由市场经济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也就是说,对于农村金融新政,银监会在制度安排上已经大开方便之门.这是值得鼓励的事情.但由于金融组织建设本身的特性,国内农村金融组织要想全面展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它既不能够靠现有的金融机构重组改革,也无法完全通过设立新的金融机构来完成,而应该在农村现有约束条件下为广大农民广泛参与农村金融创造制度条件,通过农民愿意参与金融组织与金融机构一起来承担金融风险及寻找投资机会.

对于农村金融体制的确立,还有如何来确立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生态环境的问题.笔者认为,功夫应该在“农”外,就是要加快城市化进程缩小农村规模.如果农村金融体系的确立老是盯在一个“农”字上,那么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是不容易的.而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创造条件让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大量地减少农村人口占整个人口的比重:二是要用法律的方式来界定农民土地产权及土地上的收益权,这样,无论是农民进入城市还是进行银行信贷就有了最基本的财富起点;三是要确立农民公民权利,使得他们能够在自由迁移过程中不受到歧视,特别是他们的子女在不同的地方受教育时不受到歧视:四是在上述基础上创造农民大量涌入城市的制度环境与条件.

总之,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确立,应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得以发展的关键.但是,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确立,并不能够只是限定在一个“农”字上,一方面要用新制度来确定农村新的金融机构与组织,另一方面就得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通过农村现代化来化解农村金融不足的缺陷.

类似论文

农村金融新政不应偏好村镇银行

中国农村金融不缺大银行,而缺真正以农民为服务主体的小银行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农村金融的毛细血管,是联结分散农户和商业银行的。
更新日期:2024-9-14 浏览量:118594 点赞量:25845

搞好“三农”服务解决农村金融难题

农村金融服务是世界性难题,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人多、地少、农地经营规模狭小、发展不平衡,搞好̶。
更新日期:2024-10-7 浏览量:19928 点赞量:5971

农信社改革与农村金融体系构建

不能垄断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体系应该是一个多主体参与的竞争性市场体系,农信社只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更新日期:2024-9-13 浏览量:118333 点赞量:25754

农村金融抑制现状与

改革开放30年来,黑龙江省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农村金融改革滞后,农村经济主体资金仍显匮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和。
更新日期:2024-8-8 浏览量:15129 点赞量:4261

农村金融体系构建

【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及“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离不开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然而,当。
更新日期:2024-9-27 浏览量:117902 点赞量:25025

农村金融鼓励民资入股加盟

随着2014年一号文件对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作出全面部署,银监会日前表示将遵循市场化、商业化。
更新日期:2024-10-22 浏览量:131030 点赞量:28123

加快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村建设是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新农村建设一方面对金融体系提出了巨大的资金需求,。
更新日期:2024-2-2 浏览量:8099 点赞量: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