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恢复建制三十年来市场监管实践的回顾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恢复建制三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历经恢复、发展到成熟的历程,市场监管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作出了贡献.对这三十年市场监管作一历史回顾,寻找规律,对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将大有裨益.

一、三十年市场监管实践的回顾

工商行政管理恢复建制三十年市场监管的实践,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市场培育期(从1978年恢复建制至1991年).由于集贸市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视为“资本主义的尾巴”而遭到冲击,当时上海市区的集贸市场几乎全部被解散,农村集市上市商品也受到严格限制,只准就近出售郊区农民自食有余的蔬菜,流入市区的,则由菜场强行折价收购;跨地区销售、长途贩运被当作投机倒把予以严厉打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上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搞活经济的方针,突破了大中城市中心区不准开放集贸市场的规定,1979年,上海恢复和建设城乡集贸市场328处,至1990年全市城乡集贸市场发展到458处,比1979年增加了130处,上海城乡集贸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一条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据统计,到1986年底,全国城乡集贸市场发展到67610个,比1978年的33302个增加了一倍多.逐渐形成了一个多种类、多形式、多层次、多功能的集市贸易网络.在集贸市场的管理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方针,抓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形成了发展一处市场就由所在地工商所进行规范管理的“驻场式”管理模式,有的大型集贸市场甚至单独设立市场管理所或工商所,他们在履行监管职能的同时,还履行了大量的服务职能.

第二个时期是工商职能转变期(从1992年至本世纪初),1992年同志在视察南方讲话以后,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也随之发生了转变.这个转变主要体现在三项重大改革上.一是从1995年起,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管办脱钩,实行与所办市场在机构、职责、人员、财务四分离:二是1999年全国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三是2001年8月国家工商局由副部级升格为正部级.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这些重大改革,标志着工商行政管理进人了监管全国统一大市场新的发展阶段.

第三个时期是以加入WTO为标志的新时期,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工商部门在实现我国市场经济规则与WTO规则接轨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其监管对象开始从单纯的国内市场向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进一步融合转变,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立足国情,进一步拓宽监管领域,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有序、公正和谐的市场环境.

二、三十年市场监管的巨大变化

(一)市场监管理念进一步提升

工商部门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和WTO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当初的“活而不乱,管而不死”到现在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相互关系.“四个统一”深化了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职能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扩大

市场概念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已不仅仅是局限在原来概念上的农贸市场和消费品市场.各种生产要素、生产资料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出现了旅游市场、劳务市场、产权市场、信息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文化市场等各种市场形态,尤其是信息时代的来临,虚拟市场也应运而生.市场监管必须从以集贸市场为主的小市场拓展到整个社会主义大市场,工商行政管理也应从“小工商”向“大工商”转变.

(三)市场监管模式进一步转变

从原来对集贸市场的驻场制监管模式转变为对整个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市场巡查制监管模式,以日常巡回检查的方式,依法及时检查市场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范围,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秩序.

(四)市场监管手段进一步增强

工商部门从计划经济模式下单一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行政执法体系运作方向转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渐恢复,经济立法逐步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为加强市场监管,消除各种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市场欺诈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市场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

在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扩展和观念不断更新的过程中,市场监管方式也在不断创新,从简单粗放的“踢踢篮子、收收角子”的低层次管理和经验型管理,向信息化、网络化、科学化的精细管理转变.一是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日益受到工商部门的重视,不断加大投入,更新现代化办公、通讯设备.实现了系统内办公网络的联通,构建适应市场监管工作特点的信息网络和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12315综合执法网络和“经济户口”,提高了监管效率.二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工商部门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突出市场监管的公平、公开、透明,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能,三是推行预警警示制.推行市场监管预警警示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因法律知识缺乏或过失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以善意劝导的方式向当事人指出,并敦促其整改规范.实行防范为主,教育在前,惩处在后,有利于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六)市场监管方法进一步完善

随着我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方法也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的运动化市场监管方法向日常规范监督的常态化市场监管方法转变.运动化市场监管方法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临时性的突击整治或专项整治予以处置,它具有见效迅速但难以巩固的特点,因而采用更为持续、有效、规范管理的常态化市场监管方法,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收到的效果更好.

三、总结历史经验,探寻市场监管发展规律

(一)市场监管要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加入WTO,社会经济生活发生深刻的变化,给市场监管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和新挑战.监管对象增多,监管领域扩大,原有的市场监管模式和监管方式受到挑战.适应这种变化,市场监管要从为计划经济服务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转变,从侧重监管集贸市场和个体私营经济向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转变,从传统、简单、粗放管理向规范、科学、现代管理转变,从侧重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转变,从运动式监管向常态监管转变,要从以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变.只有主动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转变观念,创新监管模式,改革监管手段,才能做好社会主义大市场的监管工作.

(二)市场监管要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

经济日益走向全球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国政府的职能也在发生改变,从管制型全能政府向服务型有限政府转变,政府最根本的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工商部门也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以人为本,通过依法监管体现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通过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政执法到位,来实现工商部门的自身价值.

(三)市场监管要适应科学技术& #30340;发展

在信息化时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催生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创新,信息成为市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信息化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市场理念,创造了新的交易方式,改变着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使市场行为趋于复杂.面对这个挑战,工商部门要主动适应这种变化,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把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从传统经济向网络经济延伸和拓展,按照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传统的管理观念、手段和方法进行改造,积极探索监管网络经济的模式和方法,全面促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

(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监管工作发展变化的高素质工商干部队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商干部是工商职能的具体执行者,其观念、作风和行政能力直接决定行政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必须从转变观念、完善制度、提升能力、改进政风等方面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打造一支适应市场监管工作发展变化的工商干部队伍.转变观念是前提,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政绩观、科学人才观和科学执政观.完善制度是基础,为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和质量,应不断完善考录机制、考核机制、分配机制、晋升机制、监督机制、淘汰机制.提升能力是关键,应建立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等.改进政风是根本,要按照建立廉洁政府的要求.从严治政,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和生活作风,使之更好地承担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

四、坚持“四个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四化建设”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市场监管工作中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制约了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因此,市场监管工作要取得长足的发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的要求,积极推进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四化”建设,努力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以抓常态管理为基础,以抓市场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

(一)突破市场监管的难点

一个时期以来,劣质奶粉、红心鸭蛋、毒火腿、毒饺子等一系列典型案例的,使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百姓关注.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工商部门作为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在食品市场监管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但由于在食品监管方面面临监管对象量多面广、隐蔽、流动性强等问题.工作难以深入细致,往往依靠事后突击清查的方式,无法较好的发挥防患堵源作用,成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难点.针对食品市场监管的难点,各级工商部门制定、修订了一批制度和规范,如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市场巡查、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食品产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创建等,初步建立了食品市场的长效机制.目前,工商部门仍然在继续完善和探索食品市场的长效机制,食品市场的难点问题正在逐个突破,工商部门有决心把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做得更好.


(二)克服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和普及,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已逐渐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设置陷阱,骗人钱财,由于对这一市场的监管存在盲区,缺少相应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已成为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亟待规范管理.工商部门要提高互联网交易行为的监管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要严厉查处互联网经营违法案件,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和变相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互联网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网上交易秩序.

(三)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授权行使监管职能,确保落实到位,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市场监管程序,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检查程序、专项整治工作程序,并认真执行: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减少监管工作的主观随意性: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的改革,推进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一是要健全市场预防机制.要健全经济户口,保持动态更新,并建立各监管部门联网的经济户口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要前移市场监管关口,市场监管工作要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预防为主,严把市场经营主体与商品的市场准入关:要完善市场巡查制和市场预警制,加强日常监管:二是要完善市场诚信机制.要按照市场竞争的诚信原则,制订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健全分类管理措施:要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创新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市场诚信机制的形成.

(四)健全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要建立市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生活生产资料市场进行动态监控预测,及时发布预警报告.要建立处置市场突发事件指挥系统,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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