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

摘 要: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下特有而普遍的现象,我国相关法规缺乏系统性和明确性,造成了劳动争议持续发生.本文将探讨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问题.

关 键 词: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法律保护

作者简介:杨钱,辽宁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0-295-02

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律背景下出现的特有概念,虽然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提法早在有关文件中出现,理论界也普遍接受,但至今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仍具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劳动法学界一直存有争议,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笔者认为,P“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从属性劳动”,但不具备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或实质要件的劳动力使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

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欠缺法定要件的劳动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第一,因未依《劳动法》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书面合同是劳动合同的唯一形式.

第二,因履行无效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三种情况:一是主体不合格,如劳动者未满16周岁或用人单位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二是内容不合法,如从事非法劳动;三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劳动者被欺诈而签订劳动合同.因劳动一经付出就无法恢复到原先状态的特殊性,不宜按民法作撤销处理.

第三,因双重劳动关系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我国法律一般不承认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关系.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存在用工关系时,如,就会与其中一个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第四,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但双方继续存在“用工”关系也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二、我国对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保护的现状

我国立法日益强化了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扩大了事实劳动关系的范围.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4条规定:“劳动者与未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这其实是针对履行无效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主体不合格和因双重劳动关系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而出台的司法解释.但是,这些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缺乏系统性和明确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片面夸大书面劳动合同作用.无论是劳动法律,还是部门规章、司法解释,适用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都首先强调补签、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显然,这种规定依然坚持Q“书面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的信条.

第二,对事实劳动关系效力和地位规定模糊,不够明确.虽然事实劳动关系已被普遍接受,并在实践中广泛运用,但我国劳动法律并未对事实劳动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对其效力也没作出明确具体的表述.

第三,事实劳动关系的范围依然不够全面.虽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扩大了事实劳动关系的范围,但仍然没有涵盖所有类型的事实劳动关系,从而给事实劳动关系的调整留下了空白地带.

第四,事实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仲裁或诉讼,对于劳动者来说举证困难.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立法完善建议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可以妥善解决事实劳动关系争议,保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事实劳动关系从整体上来说是肯定的,但并没有明确其地位.目前山东、湖北、北京和上海等省市都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对事实劳动关系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国家劳动立法应借鉴这些地方性法规中的合理性规定,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并制定相应的履行规则.

第二,放宽劳动合同形式的限制,认可劳动合同形式的多元化.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能完全消灭掉事实劳动关系的,放宽劳动合同形式上的限制,认可劳动合同形式的多元化,将会减少事实劳动关系的发生.笔者认为,不应过分夸大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客观地认识劳动合同形式的功能与价值,破除对书面合同的迷信,承认口头合同以及默示合同的效力.


第三,明确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争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存在争议时,应当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由用人单位对其与劳动者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承担举证义务,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主要是基于在劳动关系中,相比较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处于优势地位,由其承担更多的举证义务更符合合同的公平原则.

第四,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双重劳动关系.R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无论从合同法的基本精神还是借鉴国外的经验来看,合理的双重劳动关系应当予以确认.

注释:

①刘寿昌,钟兴华.事实劳动关系问题探析.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5).第3页.

②信春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77-278页.

③徐妍.事实劳动关系基本问题探析.当代法学.2003(3).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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