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作者:李贞德

出版社:

第1版(2008年6月1日)

平装:114页

开本:32

定价:12.00

精彩书摘:

悲剧发生了

公元六世纪的历史学家魏收,在他所撰写的《魏书》中,记录了一件刑案.这个案子牵涉到北魏兰陵长公主和她的驸马刘辉.

北魏是游牧民族鲜卑人拓跋氏所建立的王朝,从公元四世纪在北方发迹,东征西讨,削弱或消灭了其他游牧民族的力量.之后,又经过五世纪时孝文帝推行汉化政策,迁都洛阳,到此时已经在中原统治数十年了.兰陵长公主是孝文帝的女儿、宣武帝的姊妹,也就是宣武帝的继任者孝明帝的姑姑.古代宫廷的规矩,称皇帝的女儿为公主,称皇帝的姊妹为长公主.兰陵的故事发生时,已经是宣武帝和孝明帝相继即位的时代,因此《魏书》称她为长公主.而刘辉则是从南方叛逃而来的将军刘昶的孙子.刘昶原来是南朝统治者刘宋皇室的成员,因为宫廷内斗遭到牵连,只好北奔.他率领随从军队投靠北魏,带来了人力物力,于是受到北魏朝廷的封爵,维持着贵族的身份,世子刘辉乃得以婚娶公主.不幸的是,这却是一桩以暴力和死亡收场的婚姻.

驸马通奸公主流产

兰陵长公主和刘辉大约是在公元五百年左右,宣武帝即位初期成婚的.据说公主非常好妒,无法忍受刘辉有其他女人.按照魏收的说法,她曾经处死一名与刘辉亲热而怀孕的婢女.由于妒忿难消,甚至将婢女开膛剖肚,取出胎儿,塞入草料,再送回给刘辉.刘辉震惊之余,决定再也不理公主.两人之间冷战热吵,情况恶劣,终于闹到摄政的灵太后之处.灵太后本姓胡,原本是宣武帝的妃子,因为生育太子(就是后来的孝明帝)而平步青云.当太子以六岁之龄即位,灵太后便以摄政名义临朝称制,成为实际上的统治者.灵太后派人调查自己小姑和姑丈的相处情形,得知两人水火不容,于是决定削除刘辉的爵位,下令离婚,原因是:两人已经没有理由再做夫妻.这时距离他们新婚大约已有十年之久了.

然而,一年之后,可能是出于公主的请托,一个掌权的宦官和一位当年主持调查的皇族大臣共同向灵太后提出建议,让公主与刘辉复合.灵太后原先担心公主本性难移,两人婚姻无法改善,因此不表同意.然而,禁不起宦官和大臣再三请求,太后终于首肯,并且亲自护送公主出宫,提醒她日后千万要小心行事.

大约在公元五一九年前后,公主怀孕了.以当时北方贵族女性平均十七岁结婚算起来,三十出头的公主也算是高龄孕妇了.然而,刘辉却在此时与平民张智寿的妹妹张容妃以及陈庆和的妹妹陈慧猛有染.据说公主原先试图改弦更张,强忍怒气.然而,她身旁的女性亲友纷纷表示为她不平.公主终于按捺不住,和刘辉再起冲突.两人想必是在床上争执,因为根据《魏书》记载,刘辉在忿怒之中将公主推到床下,又用脚踩她的肚子,导致公主流产,最后终于因此次受伤过重而去世.同时,刘辉畏罪潜逃,而张、陈兄妹四人被捕下狱.朝廷随即悬赏捉拿刘辉,并宣布奖赏的额度和捉拿谋反大逆罪嫌犯一样.

就在公主流产之后、过世之前,刘辉还在逃亡的期间,朝廷为了应该如何审判并惩处刘辉、容妃、慧猛,以及她们的兄长,陷入一场激烈的辩论.辩论的双方,一方是坚持断狱判刑应该以父系家族为标准的汉人和汉化官僚集团,以尚书三公郎中崔纂为代表,另一方则是维护皇权、保护公主的势力,表面上是门下省的官员,背后应该是灵太后的意志......


推荐进行时:

看过上面的书摘,您大概会认为它只是一本描写北魏公主二三事的历史书:北魏兰陵长公主在婚姻中遭遇丈夫不忠和家庭暴力,流产致死.围绕这起“殴主伤胎案”,代表皇室旨意的门下省官员和以尚书三公郎中为代表的汉化官僚集团针锋相对,就如何处置驸马和与此案相关的四个平民展开激烈斗争.但是通书读完才了解简直是大错特错!

作者李贞德以一个复杂的宫廷故事为切入点,角度十分独特,论述明晰,历史学业著作能够写成如此有见识而可读性强,也实属不易.结合时代背景,出人意料的从当时两派他们的共识和歧异之处,一窥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以及汉唐期间女性法律地位状况;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与世俗道德的博弈或统一;太后当政与女权主义的进步性;中国古代医学、法医学的先进性;诉讼与庭辩的实用主义;男性与女性针对性自由、性束缚的斗争与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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