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理与实践

摘 要:“国际商法”是我国各高校经济管理、商务英语等非法学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课程,一般作为非专业课程开设,没有配备专门的师资队伍,安排教学课时偏少,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单一,不重视实训教学,考试方式简单,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为解决上述问题,各高校应为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配备专业的师资队伍,任课教师应重新整合教学内容,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多种教学方法并用,充分重视实训教学,采取多样化的考试方式等,不断推进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的教学改革进程.

关 键 词:国际商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4)23-0119-02

“国际商法”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一门课程,在一些西方国家,很多高校都将“国际商法”设置为法学、经济及管理等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日益发展,“国际商法”课程的实用性凸显出来.国际商法不仅可以促进国民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加快本国外向经济的发展和本国企业国际化进程.[1]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各高校的法学、经济管理等专业相继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但除了法学专业将之作为专业课程开设,其他专业如经济管理、商务英语等专业都不是将之作为专业课程开设,有的专业甚至将之设置为选修课,也没有为这门课程配备专门的师资队伍,导致教师、学生对这门课程都不够重视.

一、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在教学、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繁多且课时偏少,教师无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关于“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学界并没有达成共识,但大部分学者认为“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应包括:国际商法基本理论、商事组织法、国际商事法、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国际票据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及国际商事仲裁法等.非法学专业一般将“国际商法”作为非专业课程设置,一般安排为三四十个课时,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是承担这门课程教学的教师面临的一个普遍难题.

2.教学方法单调,教学效果不佳

各高校没有为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配备专门的师资队伍,一般由法学专业的教师或是经济管理专业的教师承担教学.在教学方法上,这些教师没有进行专门研究,直接照搬法学专业或是经济管理专业的一些常规教学法.大部分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的任课教师采用的是讲授教学法,因为“国际商法”虽然属于应用法学,但是法律知识的应用以掌握理论知识为前提,而学生对“国际商法”理论知识的掌握主要靠教师讲授获得.有的教师在课堂上提出一堆问题,但没有给学生充足的准备时间,导致学生无法参与讨论.有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采用了案例教学法,但授课教师将案例教学法变成了案例演示,即在讲授了基本理论、概念和规则之后,再举出典型案例加以分析、解释、验证,以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2]案例演示都是教师一人在操作,师生之间缺乏互动,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3.实训环节薄弱

“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国际商法”课程一般比较注重实训,至少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实训环节,而非法学专业开设这门课程,由于学生没有诉讼法基础,教师一般对实训部分不重视.有的教师在课堂上让学生讨论几个案例就视为实训.案例分析是实训的一种,但实训绝不止几个案例分析.任课教师不注重实训环节,虽然能较系统地将“国际商法”理论知识讲授完毕,但没有经过实训实践,学生接受知识的效果肯定不理想.

4.考试方式简单、单一

有些高校的非法学专业将“国际商法”设置为考查课或选修课,采用开卷考试的方式,通过考试很容易.有的高校虽然将“国际商法”设置为考试,但考试题型无非是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题等常规题型,而且一般没有实训考试,让学生觉得没有新意.一般学生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就可以轻松通过考试,导致学生对这门课程不重视.因此,在考试方式上“国际商法”有待改革.

5.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

目前各高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律类课程包括“国际商法”缺乏专门的师资队伍,直接从法学专业教师中选择或是由经济管理专业的专业教师担任.法学类的专业教师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背景,但对非法学专业的专业背景不一定熟悉,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教师虽具备本专业的知识背景,但法学功底不够深厚.不管是哪个专业的教师授课,都存在一定缺陷.

二、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鉴于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在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有必要对这门课程进行教学改革,以提高教学效果,起到开设这门课程应有的作用.

1.整合教学内容,讲义编写具有针对性

非法学专业开设“国际商法”课程首先要合理选择教材,最好选择适合非法学专业的通用教材.目前我国有多种针对经济管理等专业编写的《国际商法》通用教材,这些教材在编写体例上深入浅出,强调实用性.在撰写讲义时,教师应根据不同专业对教材内容作相应取舍,要重点突出.各高校一般在国贸、商务英语等专业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对于国贸专业来讲,之前开设了“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经济法”等法律类先修课程,而且该专业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结算”等课程在内容上与“国际商法”有所衔接,因此,教师撰写讲义时应突出重点,对其他课程中学过的内容,如国际贸易术语、国际结算方式等内容,在“国际商法”中可简略讲解或是交给学生自学,而对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应作为重点内容来讲解.对于商务英语专业,因为之前只学过“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在撰写讲义时应注重面面俱到,同时又要突出重点,这样学生才能较系统地掌握国际商法知识.

2.多种教学方法结合,增强教学效果作为非法学专业开设的法学类课程,直接讲授法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教学方法,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缺乏民商法基础,但在学习“国际商法”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民商事法律关系及民商事法律行为,教师可通过讲授的方式传授给学生这些知识.作为一门实用性较强的课程,除讲授式教学法外还应该采用一些教学方法.

(1)案例讨论教学法.案例讨论教学一般有案例引入、案例讨论、案例总结三个环节.在选取案例时,应结合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背景,不宜选用涉及过多法律概念和过多诉讼程序的案例,而应选取一些与实务密切联系的案例.[3]在案例讨论环节,教师应将主动权交给学生,让所有学生分组参与讨论.学生得出不同的结论后,教师再进行总结,并指出学生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2)重点教学法.重点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结合教学内容,突出教学重点,使学生明白哪些教学内容是重点,从而重点学习.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由于内容繁多,课时安排又少,授课教师不可能在有限的课时内将所有教学内容详细地教授完毕,只能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对教学内容进行取舍,有重点地进行教学,完成教学任务.这样,学生也能根据授课教师的教学思路有重点地学习.

(3)情境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想方设法创设各种学生熟悉的情境,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如学习“国际商事合同法”和“国际货物买卖法”时,可以让学生分角色,操练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过程,亲自体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对知识理解深刻、记忆持久,从而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4)苏格拉底式教学法.苏格拉底式教学法也称为问答式教学法,一般是教师提问,学生回答,采用一问一答式,在问与答之间掌握《国际商法 2299;的有关知识.采用这种教学法需要教师提前布置任务,学生有所准备之后教师再提问,否则就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

(5)双语教学法.在一些对英语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如国贸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等可以开展“国际商法”双语教学.采用双语教学法,教师应先了解学生的英语水平,把握中、英文讲授的比例,不宜一开始就大幅度用英文讲授,而应采取“渐进式”双语教学,先减少英文讲授比例,等学生适应了这种教学方法之后,再慢慢扩大英文讲授比例.[4]

此外,还有的学者从中外合作办学的角度,借鉴西方国家的教学方式、中西方教师相互出国考察及交流教学心得、相互利用教学资源的方式[5],开展“国际商法”教学,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3.加强实训环节教学,巩固教学效果

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有必要开设实训课.实训是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操作,可以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及应变能力.根据非法学专业的具体专业背景,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实训.

(1)案例讨论式实训.如在商务英语专业可采用这种实训方式,因为该专业学生的法学及贸易实务基础较薄弱,教师在系统讲授了理论知识后举出几个典型案例,将学生分组,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总结,使学生在熟悉国际商事法律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

(2)组织实训项目.如经济管理类专业可以采用这种形式进行实训,因为这类专业的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同时又开设了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可以综合运用、国际货运保险、国际结算方面的知识,模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订立合同谈判到争议解决,所有这些环节都由学生亲自完成,最后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生撰写项目报告.这种实训形式可全面检验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同时又与国际贸易方面的知识衔接,具有实践操作性.

(3)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审理经济类案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教师可组织学生到当地法院旁听经济类案件的审理,使学生感受庭审现场氛围,聆听原、被告陈述、辩论,了解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4)模拟国际商事仲裁庭.在学习了国际商事仲裁法之后,教师可选择一个典型案例,组织学生模拟国际商事仲裁庭审理案件.从仲裁员的选任、仲裁程序到最后仲裁裁决的作出,让学生亲自感受这一过程,掌握仲裁的基本流程,巩固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基本知识.

4.考试方式多样化

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除传统单一的理论考试外,应增加实训考试.实训考试可以就平时的实训项目打分,也可以平时以小实训项目的形式进行,期末再组织一次综合实训,学生的最后成绩由期末成绩(50%)+实训成绩(30%)+平时成绩(20%)构成,比较客观、合理.


5.建设一支专门承担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教学的师资队伍

各高校应重视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设置,并建立一支专门承担非法学专业法学类课程教学的师资队伍.对此,各高校在招聘人才时可以设置一些条件,要求一方面具备法学功底,同时又取得相关专业学位等.专业师资队伍建立之后,应定期与其他院校的教师交流教学经验,共同推进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改革.

三、结语

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在教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进行教学改革.各高校首先应重视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设置,充分考虑课时安排、任课教师的选任等问题.同时,任课教师要联系非法学专业的专业背景,合理选取教材,确定教学内容,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重视实训,不断推动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的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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