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时限

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出了政府职能转换的新要求:由“发展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工作理念转换.各地方政府纷纷推出相应的开展提速增效,便民公开的各项新举措.其中,缩短行政审批的时限成为了便民增效的重点环节.为了在合法的程序下,更好的实现卫生行政许可的合理提速,作者仅就当前我国卫生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问题进行自身观点的阐述和建议.

1.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的有关法律规定


1.1行政许可法对于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的相关规定我国《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十年.其中,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审批的时限:常态的行政许可应该在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关于行政许可的起点——受理的条件在《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形:(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1.2原卫生部之后发布施行的《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中,分别作出了与上述《行政许可法》相一致的规定.

1.3而在现行行政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卫生行政许可中现场核查环节的整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解释是否计入审批时限中.

由此,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许可工作时出现了一个现实的矛盾与纠结:如何合法而便民地处理各类无法按时办结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

2.卫生行政许可中无法及时办结的情况分析

无法及时办结的情况主要分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原因和申请人的原因两种.

2.1卫生行政部门的原因主要是:(1)工作人员少但工作量大.目前,我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中的卫生监督员编制数与迅速膨胀的城市服务性行业单位数量不相匹配.(2)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需要三次以上到现场审查的情况不少,工作量成倍增加.(3)卫生行政审批环节多.从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到监督员受理申请,再到现场科室人员核查,然后主管领导审核,最后负责人审批盖章.四、信息化软件的差错.现公软件的应用确实大大提高了卫生行政许可的办事效率,但相关硬件软件的维护成本和系统风险也相应提高了.

2.2申请人的原因主要是:(1)申请时间不可控.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不论现场处于设计、施工还是竣工阶段,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没有理由不受理.(2)现场核查时间不确定.(3)整改时间不一定.如在现场核查环节对申请人提出了整改要求,而申请人不能在行政部门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整改从而达到许可条件,行政部门必然无法按时作出许可决定.

3.有关部门针对无法及时办结程序的处理措施

为了既合法又合理的及时办结行政许可工作,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常会选择采取以下三种措施之一:

3.1扩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范围,将现场核查工作提前,在正式受理申请前,主动上门行政指导申请人达到现场核查要求后,再让其提交申请材料;或接收申请材料后,告知申请人须先经现场核查通过后,再予以正式受理.

3.2在现场核查环节,加入许可审查中止程序,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申请人限期整改,申请人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后递交重新现场核查申请,从而将发出整改通知书到重新现场核查申请之间的整改期从“20个工作日”中剥离.

3.3严格按程序操作,在现场核查告知整改后到期(受理后2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整改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让申请人完成整改后,第二次重新申请.

4.上述三种处理措施的优缺点

4.1预防性卫生监督,又称设计卫生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卫生学审核,作出了卫生学评价,发现卫生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进行验收.优点是可以使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就同时满足书面材料和现场核查的要求,而且不计入行政许可的时限内.缺点是先现场后申请的程序倒置,既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程序,又大大增加了行政部门的工作量,最近几年主管部门逐渐弱化了这项工作,全国各地的有关部门对其标准不一,重视程度也相去甚远.

4.2在现场核查环节设置许可审查中止程序,从而将申请人的整改期剥离出“20个工作日”.这一做法的优点是从程序上体现了合理性和许可过程的完整性,操作中实现了提速增效,申请人也便于操作、乐于接受.缺点是从严格意义上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这句话.

4.3如整改过期,让申请人二次申请.对于未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卫生行政部门已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况,现行的许可类相关法律依据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同一部门在多长时间内不得再次受理同一许可项目的申请.因此,将前一次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终结,重启一次新程序虽然合法,但工作量翻倍、服务不人性化、效能低下、资源浪费等弊端突出.

5.针对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的改进措施

5.1补充制定相关的部门规章,建议针对涉及到现场核查的卫生行政许可程序,进一步完善部门规章.着力加强对前期申请许可的实质内容的把关力度,同时简化程序,以高效便民.

5.2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指导制度,严格规范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强调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的重要意义,并将卫生设计合格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列为行政许可受理申请的必备材料.并将其列入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重点稽查内容.

行政指导介入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可少走弯路,节约成本,减少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盲目性.由于项目已建成,整改难度较大且成本较高,整改效果往往不理想,从而影响许可决定及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2].

5.3建立行政许可审查中止制度,赋予行政部门依据职权或申请人申请,暂时中止行政许可审查程序的合法权力.中止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切属于本行政许可程序的活动一律停止,中止许可程序的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许可程序,原来进行的一切行政许可行为继续有效,并对申请人和行政许可部门均有约束力.这一制度体现了便民原则、效能原则和合理性原则[3].

总之,新形势下卫生行政许可的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的提速,政府效能的提高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进步和完善.行政部门只有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才能开展各项真正便民利民的提速减负实践创新活动,才能更好的服务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类似论文

卫生行政许可窗口品牌的树立

[摘 要]卫生行政许可作为一种执法行为,是政府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的重要体现,窗口人员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
更新日期:2024-5-19 浏览量:69671 点赞量:15777

卫生行政许可档案的整理

卫生行政许可档案,是卫生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能和受理程序,针对特定对象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更新日期:2024-3-11 浏览量:43446 点赞量:10254

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新法规问答

为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更新日期:2024-9-19 浏览量:119272 点赞量:25977

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的关系

摘 要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概念悄然出现于行政管理活动中,以期穷尽所有独立于法定行政许可。
更新日期:2024-5-19 浏览量:69316 点赞量:15599

行政许可考试程序

摘 要在众多的考试中有一种考试是为行政许可提供是否赋予公民特定的资格的考试,这种考试因其是行政许可考试,故其在法律。
更新日期:2024-12-19 浏览量:153904 点赞量:32343

行政许可违法的法律责任

【摘 要】法律责任是法律运行中不可缺少的保障机制,是制止违法、保障权利的重要环节 行政许可设定一旦违法,其对相对人和社会。
更新日期:2024-2-20 浏览量:32230 点赞量:7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