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结合山西省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的实践,对现阶段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的特点作了分析,并提出今后规范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 键 词 :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林改
1.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合作能力低,市场竞争力不高
一些农民合作社仅在当地发展较好,带动其它周边合作社或者农户的能力不强.据对山西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抽样调查统计,在21个合作社中,平均每个合作社有固定资产2万元,合作社人数85人.合作社要在市场竞争中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对内必须能为会员解决会员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系列社会化服务问题,帮助农户创立自己的品牌,这就需要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1.2 法律地位模糊
目前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登记过程中,不少地方的工商部门允许合作社以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合伙制等形式登记,按照一般企业来管理,加重了合作社的税费负担.若合作社注册为社团法人,就无法开展经营业务,只能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由于合作社法人资格不明,法定地位不确定,合作社就不可能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更谈不上合作社的发展问题.
1.3 缺少好的带头人
在一些地区,合作社带头人由于个人修养、文化水平等问题,在涉及收入分配等经济利益时,表现出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等负面影响;有的带头人缺乏战略眼光,在合作社未来发展道路的选择、发展模式的选择方面缺乏未雨绸缪的意识.因此,缺少带头人,尤其是缺少好的带头人是影响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
2.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的对策建议
2.1 农业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全面对合作社进行服务、监督和管理
林业专业合作社在工商管理部门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后,应当限期持有关手续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农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农经站、林业工作站在服务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中的作用;要制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做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搞好规范化建设.
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与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金融、人事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对国家扶持合作社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内部组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收集合作社会计、统计报告,了解相关情况;对合作社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加强财务审计监督,财务管理工作是合作社进行经济活动的中心,财务管理的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合作社的发展是否平稳.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指导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理事,依规办事,保护每个成员的利益.
2.2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除了对合作社合法注册之外,还要对其进行定期监测
工商管理部门在确认林业专业合作社条件时要对包括注册登记证书、章程、管理制度、社员名册、股金设置、财务报表、盈余分配、荣誉和认证证书等复印材料和近1年来运行情况书面总结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要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对各级林业专业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优保劣汰,各级林业专业合作社认定后每年监测1次,各专业合作社于次年年初将年度总结书面报告工商部门和省林业厅.经监测合格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继续享受有关政策扶持,对监测不合格的取消其林业专业合作社称号,不再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省级林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资格:在申报和监测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破产或被兼并或其它原因清算解散的;经营中违反国家政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按规定要求提供报表监测材料,拒绝参加监测的.
2.3 林业部门要加大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金融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并定期对林业专业合作社人员进行培训
林业部门要加大对建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成功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创办和加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良好工作氛围.各级政府要组建专门的宣传力量:一是要建立特页,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时效,保障社会公众对林业政策的知情权.二是采取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种媒体手段对各级合作社进行宣传,对必要的、常用的金融知识和林业知识要派专人入户宣传,让合作社获取更多政策、科技、管理经验及市场供求信息.三是以广告的形式将虚假新闻或虚假信息及时公布给林业投资者,防止出现误导广大林业投资者尤其是农民的行为.
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帮助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掌握好政策和经营管理技术,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立林业专业合作做社扶持资金,并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林业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合作社的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进行相关管理、财务知识的培训,尤其要联合镇农技站、林业站等业务单位,对应合作社产业,进行合作社相关技术培训.
(责任编辑 舒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