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内涵

[摘 要]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被中国接受,是由于中国社会的具体社会条件具有这样的需要,因此,马克思主义也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发挥了作用.中国的新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革命的法律实践,需要理顺中国革命和法律的关系,需要明确革命胜利后,是否需要法律以及需要的程度,还需要正确认识中国法律的性质问题.本文我们将就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内涵展开分析与论述.

[关 键 词 ] 马克思主义;法律;中国化;发展

[基金项目]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高校校园文化对90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2012B416)研究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 D9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2-064-2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与中国具体的法律实践相结合

再实践中使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得到检验、修正,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实践内涵是走实践主导模式.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社会实践、社会经济条件对法的影响,他们区别于以往的学者的研究思路,以客观现实和人的具体实践活动为出发点解读法律现象,以物质生产实践分析为基础,对法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进行揭示,认为人们对法的认识也必然随着实践的推进而不断地发生变化,他们赋予了自己的法律思想体系极强的实践性,也将实践法源作为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不断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指导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会随着实践而历史性的发展,也会因具体历史条件的变化从而不断更新.一旦与具体的历史实践相脱离,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将变为毫无价值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在实践中循序渐进的发展,其中有曲折,也有经验,但其过程整体说明,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对于法律思想资源和实践资源方面,对实践资源更加重视,在认识与发展新中国法律的问题上,不从本本出发,而是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法律实践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探索中充分遵循实践主导作用而形成的.

十六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继续在实践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并且要与吸收世界先进的法治思想的文化资源相结合,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又一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进行了又一步的丰富.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要与中国优秀法律思想资源相结合,使之具有民族气质

所谓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文化内涵,就是指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吸收传统的优秀法律思想资源,抛弃糟粕性的东西,使马克思主义经典的法律思想具有中华民族的风格,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民族化.民族化进程中,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首先必须要获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观念的认同.和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相结合之后,才能用民族化语言表述出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才会在中国扎根发芽,并融合成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以便产生出持久的民族影响力.

(一)正确认识中国历史和法律文化传统

文化层面要求的第一步是直面中国历史和中国传统文化.以社会主义法制思想为例,其法律资源的探索是马克思主义与传统文化相互作用、融合的过程.在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介于和法制的不可分离性,对于一个新生的国家来说遵守法律,按章办事,是保障国家生活的有效手段.现如今,谢觉哉的这个理论观点很是重要.结束了“”之后,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同样直面中国法制文化思想资源缺失的现实,认识到这种缺失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不利的影响,提出以培植社会主义的法制资源的方式来对抗封建专制传统遗毒,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的保障,在此为基础,加强社会主义和法制建设,最终形成了重要内容是以“加强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二)积极吸收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1.为“共和”寻找历史文化的根基.“共和”二字,早在我国西周时代就有出现和运用.几千年君主专制传统,在政体方面长期实行君主专制,共和宪政体制的建构问题在新中国建立之初就面临了.对历史更加深入的探究,为新中国的“共和”政体寻找中国历史文化的根基,挖掘中国历史中有限的宪政法律文化资源,是建国初期领导阶层探索和思考的重要方面.通过挖掘历史文化中“共和”的思想资源,、谢觉哉等中国人将马克思主义宪政思想与传统思想文化中宪政思想的主要精神进行了融合,为我国的共和政体的历史文化方面的形式提供了依据.

2.对战国时期法家优秀的法律思想进行挖掘和吸收.我国历史上最早影响较为广泛的法律思想是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对此是比较欣赏的,其法律思想也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但是客观地讲,在的晚年思想中,推崇法家的主要目的不是主张和推行遵守法律的思想,而是当时历史实际的需要,反对保守主义是法家的“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这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以法治国思想的吸收和运用.“”后,党的领导集体重视吸收优秀法律思想,认识到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离不开法律的改革,也离不开用法令来推行的具体方式,如果在改革中能够很好地运用法律,获得成功的几率就大大增加.因此,积极吸收法家思想中的 “以法为本”、“善用刑罚”、“以法治国”等等法律思想,把我国的改革纳入了法制轨道,理顺了“改革与人治和法治”的关系.此后,党的两代领导集体,在探索治国方略时,对法家以法治国的思想资源积极吸收,最终形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治国思想.法治国法律思想也成为了法家依法治国主张的思想文化资源.

3.吸纳了“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法律思想,加强对政法队伍的建设.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大特征是“主义的法文化”.这种文化包含注重道德教化,提倡贤人治国和良吏执法的思想.在儒家思想看来,人的德性比法要重要.法律仅仅作为治国的一种辅助手段,法律的推行是与人的德行不可分开的.因此,孟子强调“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纵观历代统治者对执法者和执法队伍建设也是相当重视的,法与吏之间的关系也体现在文化传统中.对党员的治理是党的几代领导集体都非常重视的,对于在党建工作中党员素质的培养都有明确的主张和具体的措施行动.这些具体措施先后体现为要求党员既要有德也要守法、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将传统文化中的执法文化与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的建设、加强政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建设,力求培养出学法、懂法、执法公正、品德合格的专业法官、律师、检察官、警官等专业政法干部.1996年6月,提出从严治党、从严治吏;2006年初,党又提出了内容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些都说明党对执法主体、司法主体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思想教育的高度重视.

(三)抛弃糟粕性的法律文化

从客观上说,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进程,要防止被传统糟粕性的东西附体,就必须时时警惕糟粕性文化的负面影响,想要使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不发生方向上的偏离,只有坚决反对和抛弃传统法律文化的糟粕,才可以说是真正称得上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依照同志曾经提到的新文化观标准,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与中国历史及法律文化相结合,就是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决反对和抛弃糟粕性法律文化,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文化层面的应有内容,在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进程中,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在不懈努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也是在反对和抛弃糟粕性法律文化中不断推进.

三、结束语

马克思主义对法律的性质的分析,明确了看待中国法律的性质问题的正确态度.根据马克思法学的基本原理,法律属于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在生产劳动实践中逐渐产生的.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党的第几代领导集体推动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正是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立足于当时的法制实践的.

类似论文

李大钊的主义法律思想述略

【摘 要 】民国初年,李大钊从自己深厚的法学知识积累出发,大力宣传平等自由观念,积极投身宪政建设,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主义法律思想 他对。
更新日期:2024-9-3 浏览量:16941 点赞量:4960

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农村思想政治教育

作者简介:刘华初,哲学博士,海南师范大学教授 摘 要:在我国当前农村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以马克思。
更新日期:2024-6-23 浏览量:84136 点赞量:19210

基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低碳经济思路

摘 要:低碳经济是一种通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开发新能源技术以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的一种新型经。
更新日期:2024-1-2 浏览量:9315 点赞量:4102

《人》与马克思主义党建理中国化

〔摘 要 〕 《人》是抗战时期中国为加强党的建设而专门创办的党内理论刊物,以推进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中国化为其根。
更新日期:2024-6-6 浏览量:14846 点赞量:4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