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
(试行)
为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确保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实行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以下简称"预答辩")制度,特制定《苏州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
1,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通过预答辩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2,实行预答辩的目的是,通过对学位论文进行预先审查,判定其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同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3,预答辩委员会由3位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参加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应该覆盖论文涉及到的主要研究领域.各相关院(系)按照学科研究方向负责组织预答辩委员会,确定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和秘书.
4,预答辩在论文评阅前1个月内进行.
5,申请人完成论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