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一个专为个体、私营企业设计的险种―――太平洋产险的“民营小企业财产保险”最近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困扰企业界和保险界多年的个体、私营企业保险难问题有望逐步解决.
据专家分析,多年来民营小企业财产保险发展不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保险公司产品设计滞后、险种单一,对此类特定的目标市场基本沿用传统的企财险,缺少根据个体、私营业主经营特点和实际风险保障需求设计的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由于个体、私营企业的资产规模一般较小,单笔业务的保费收入也较少,承保手续却很烦琐,不适合通过银行等机构销售,造成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对此类业务的展业积极性不高.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通常个体、私营企业的承保风险较高,并且容易出现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不愿承保或严格控制承保这类企业.
要发展民营小企业保险,险种就必须体现出个体、私营企业的特点.太保这次报批的险种就将条款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使产品可以组合,尽量贴近目标客户需求.基本险仅承保那些发生频率相对较高并且事故发生概率的地域差别不明显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将一些常见的自然灾害或相似的归为一类,设计成附加险.投保人可以根据其所在地区的自然风险状况特点选择投保不同的附加险.同时,保险公司采用“第一损失保险”方式承保,投保人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确定保险金额,而不需以其财产的全部价值足额投保,可以减少保费支出.
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特有的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以下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承保时应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资产规模做出限定,对于资产规模过低或过高的企业都不予承保;核保时应加强对保险财产风险的实地调查和评估;为防范道德风险,可特别加强对被保险人经营状况的调查和了解.此外,设定每次事故免赔额,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担损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道德风险.(摘自2003年9月20日《金融时报》)